台媒:陈致中夫妇认罪协商在演戏 实为“扮猪吃虎”

时间:2009-08-05 08:10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陈水扁家族弊案已近尾声,扁家4人将被判处何种罪名和量刑,成为岛内社会关注的焦点。

  认罪协商破局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陈水扁女儿陈幸妤被控“机要费”伪证案,台北地方法院8月3日开庭。陈幸妤认罪并表明最近没有出境计划,希望法院解除她的限制出境。审判长陈兴邦裁示,维持陈幸妤限制出境,并表示本案会尽速审结。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8月4日,台北地方法院传唤陈水扁子媳陈致中、黄睿靓,扁家友人蔡铭杰、前力拓营造负责人郭铨庆、陈水扁妻舅吴景茂及妻子陈俊英等6名认罪协商的被告。

  检方指出,由于全案涉罪情节重大,且陈致中夫妇还没有将不法所得汇回台湾,又有“二次金改”等案仍在侦查中,相关被告认罪协商并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因此,拒绝本案全部被告认罪协商的请求。

  4日当天,蔡铭杰涉嫌在龙潭购地弊案中协助洗钱一案,辩论终结,检方对其具体求刑两年徒刑、缓刑5年,并科罚金新台币1000万元。岛内媒体预测,4日下午对陈致中夫妇以及吴景茂夫妇进行的准备程序、实质审理及最后言辞辩论,也可能在当天完成,并有可能将提出具体求刑。

  “扮猪吃虎”策略

  扁家弊案爆发以来,陈致中夫妇即在今年1月间的准备庭中认罪,并希望向检方请求认罪协商。不过,对于4日陈致中夫妇协商认罪的破局,岛内舆论却普遍认为是在预料之中。

  《联合报》发表评论指出,在扁家策略里,最上策是既保住钱也保住人。检方追加起诉陈致中及陈幸妤、赵建铭夫妇伪证罪后,扁家发现即使把12亿元新台币汇回来,也不见得能保住陈致中免于坐牢,态度开始转变——如果保不住人也要保住钱。实务上,为了钱宁可坐牢也拒不交出赃款的案例比比皆是,扁家未必不会心存此念。

  评论指出,拥有两个美国名校法律硕士学位、精通跨国金融操作的陈致中,起初是强调自己只是“单纯的人头”,到后来言必称愿意认罪协商,但迟迟不将高达12亿元新台币的巨款从瑞士汇回台湾,所谓认罪毫无疑问是在演戏,只是“扮猪吃虎”的策略之一。

  对此,也有岛内法律界人士分析说,扁家或许抱有宁可要钱不惜坐牢的心态,但如意算盘恐难如愿。因为,海外赃款若不能汇回台湾,毕竟已被境外银行认定为涉案金钱,扁家也未必能取回。

  赶得上一审宣判

  岛内法律界人士指出,陈致中夫妇认罪协商不成,对扁家弊案的审理进程应无影响,后续审理也可赶上9月11日宣判。两人所涉及的洗钱案都已认罪,相关案情也已在其他被告审理时厘清,因此,后续审理程序上检方与陈致中夫妇原则上都不会再传唤任何证人到庭诘问,只剩下提示证据与言辞辩论的程序,因而可望赶上其他被告9月11日一起宣判时程,预料两人也会在当天一并宣判。

  扁家弊案已近尾声,除了最终的审判结果,也有岛内媒体提出了更多的思考。

  《联合报》发表社论指出,扁家4人将判处何种罪名和量刑,固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但本案所涉巨额的赃款能否追回,亦是社会公义能否伸张的关键。

  社论进一步分析说,依特侦组起诉及追加起诉扁家的弊案,保守估计扁家贪污所得、违反政治献金法之所得,应在20亿元新台币以上。如此巨额赃款若不能追回,显然有违公平正义。这些钱绝大多数汇往海外,至今检方无法掌握。一审判决之后,不论扁家是否交出赃款,陈水扁都必须由二审法官判断其得否交保。其子女解除限制出境的问题,依实务上习惯,亦将交由二审决定。若陈水扁获得交保,其子女解除限制出境,则扁家人即很有可能自由到海外处置赃款,以致日后更难令其汇回结案。因此,法院和检方对此必须有更审慎的考虑。 (本报特约记者 木 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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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阳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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