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因被控在“国务费”、龙潭购地等案贪污、洗钱,去年12月底遭法院以重罪、有逃亡及串供灭证之虞羁押,并于今年3月、5月两度被合议庭裁定延押,延押期限至7月25日。
台北地院审理“国务费案”,1日继续传讯前“总统府”会计长冯瑞麟,与陈水扁及其昔日部属马永成、林德训对质。
庭讯尾声时,审判长蔡守训谕知10日开延押庭,问公设辩护人的意见;公设辩护人曾德荣等先表示,因须三周时间阅卷,10日开庭太紧迫,但因坐在公设辩护人旁的陈水扁有意见,于是公设辩护人开始与陈水扁讨论,讨论后决定遵照合议庭的期程。
曾德荣事后表示,陈水扁认为三周实在太长,只要一周准备即可,他们于是尊重当事人意见。
此外,蔡守训并谕知8日下午传唤陈致中、前力拓营造负责人郭铨庆的妹妹郭淑珍两人出庭作证,与陈水扁夫妇对质。
1日庭训时,承审法官徐千惠问冯瑞麟,当初前“总统府”出纳陈镇慧拿单据给冯瑞麟核帐时,有没有被退回的情况?冯瑞麟说,他记得曾有一张法乐琪餐厅用餐的单据被他退回给陈镇慧,原因是这张单据的日期是在陈水扁就任“总统”之前的单据,他认为不宜报支,所以退回给陈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