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汇报》今日发表评论员文章指出,台湾地区检察总长陈聪明的去留,已成为岛内政坛争论不休且延宕多时的问题,由于马英九本人领导力与决断力的软弱,在此问题更加突显出来。
文章摘录如下,
台湾地区检察总长的设立,是为了强调其独立性,由“总统”提名,“立法院”通过,并有任期4年的保障,制度本为良法美意,但是现任检察总长由陈水扁提名,当陈水扁卸任并被以贪渎罪起诉、羁押并延押后,陈聪明的“正当性”开始受到质疑。更离谱的是陈水扁案的“帝王证人”黄芳彦去年11月初潜逃赴美国,到了今年1月才被台检方特侦组所察觉,而黄芳彦竟然也是陈聪明的“酒友”,为何未将黄芳彦列为“被告”?为何未对他“出境管制”?舆论媒体因此集中于陈聪明的“公信力”与“适任性”问题。
自恃任期保障 死不下台
去年12月12日陈水扁被起诉时,陈聪明在记者会宣称,为了继续追查“二次金改案”与“外交机密案”,陈水扁有延押之必要。但是半年已过,“二次金改案”毫无任何进展,台特侦组在4月初也进行局部改组,舆论开始对陈聪明不耐,怀疑陈聪明是陈水扁的“暗桩”,如同前调查局长叶盛茂被起诉一样,陈聪明又被舆论锁定炮轰并逼退下台。
一年半前在一场“鱼翅宴”场合,陈聪明曾与一些电视评论者在餐厅相遇,由于时空完全倒置,加上人云亦云,当“立委”邱毅在“立院”质询陈聪明是否去过“新同乐餐厅”时,陈聪明先是否认,但在“名嘴”的爆料后,陈聪明继又承认去过两次,于是衍生了一个问题:检察总长在“立法院”公然说谎,是不是应该下台?与之相关的问题又来了:黄芳彦出境事件为何没有人承担政治责任?陈聪明复杂的政商关系到底如何?陈水扁所购置的豪宅,与这些建商又有何关联?
台“法务部长”王清峰与陈聪明水火不容,早已是“公开的秘密”,“鱼翅宴事件”发生以后,“法务部”已进行“行政调查”,清查陈聪明的“政商关系”,“监察院”早已进行“弹劾权”的证据收集。但“一皮天下无难事”的陈聪明已摆明,他有“任期四年”保障,其能奈我何?看你马英九如何处置?
换作任何一位有决断力的领导人,不管陈聪明是否拥有“任期保障”,早就表态要求陈聪明辞职,但偏偏遇上了“不沾锅”的马英九,哪怕他会针对自己的“市长特别费”官司怒告检察官侯宽仁篡改笔录,但他就是“如如不动”未置可否。4月8日马英九曾宣示3个月后验收除弊成绩,7月8日即将到期,陈聪明的去留势必又会成为舆论焦点。如果陈聪明坚持做完1年8个月任期,舆论将反弹回马英九本人,已有6成民众对除弊绩效不满,马英九如何面对民意的强烈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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