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针对陈水扁“公务机要费”案,台“最高检察署特侦组”日前发函台当局,请求将本案相关卷证解密。马英九最终决定不解密,但同意司法部门使用相关卷证。台“特侦组”指出,预计今日会收到台当局的回函,台“特侦组”会针对回函中解密的范围及授权阅览的方式,决定何时传唤陈水扁。
台媒报道称,陈水扁因涉及“公务机要费案”,在520卸任当天,台检方“特侦组”即分案侦办,并将陈水扁列为贪渎案的被告。由于陈水扁去年将“公务机要费案”中的相关发票、笔录、录音和电磁记录等数据核定为绝对机密,并须永久保密,因此台检方“特侦组”分案后,即发函台当局,希望能够将相关卷证解密,以利后续侦办。
台特侦组指出,如果可以阅览相关机密卷证,侦办就没有困难。 即使陈水扁未来接受侦讯时以事涉机密为由拒绝回答,台检方还是可以依据相关卷证,以及调阅的书面资料,调查“公务机要费”的流向是否真的用于公务。
台特侦组指出,若有必要,也不排除传唤已遭起诉的前陈水扁办公室副秘书长马永成、办公室主任林德训等人,并清查被告的资金流向,以厘清“公务机要费”是用于公务或流向私人口袋。(易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