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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办公室同意检方使用“机要费案”相关数据

2008年05月29日 19:09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5月29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以公函建议马英九办公室尽速审酌是否对“机要费案”相关资料解密,以利侦审。马英九办公室人士今天说,将按照“机密保护法”规定,由马英九办公室秘书长詹春柏核定,同意特侦组使用“机要费案”相关数据。

  外界传出马英九办公室有意将“机要费案”解密,陈水扁发布新闻稿表示,此举涉及司法权能否审查台湾地区领导人的“统治行为”,以及新任领导人能否随意解除前任领导人所核定之机密资料的“宪政”问题。

  马英九办公室人士晚间表示,新任领导人能否随意解除前任领导人所核定的机密数据,现在已经积非成是,这样的问题不但是假议题,更是误导大家。

  马英九办公室人士说,如果有一个领导人作了见不得人的事情,只要他把相关文件核定为“绝对机密”,是否将来没有任何人可以解密,这样的结果很荒谬。领导人必须听司法的,不是司法要听领导人的。

  马英九办公室人士说,按照“机密保护法”规定,其它机关需使用机密者,应经原核定机关同意。马英九办公室可以同意特侦组使用机密,同意以后就是司法的事情。面对案件的审查,司法不需要停下来,本来就可以审理案件,只要遵守“法令规定”就可以。(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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