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台湾“高检署”早在马英九案二审判决当天,便由公诉检察官作好分工,研究“最高法院”的判决是否有违背法令或对相关公文解释有误;这几天更是密集开会,讨论“特别费”的性质究竟该全数视为公款或全数视为实质补贴,或是区分一半是公款、一半是实质补贴。
据了解,岛内检察体系有些人主张,不该再浪费资源在“特别费”上,应到此为止;但检方高层听取各方意见后,仍认为“法令规定”并不明确,在未完成“修法”前,有赖“最高法院”的确定见解定调,使得马案上诉机会增大。
支持上诉的检察官认为,“特别费”即使采双轨制核销方式,分领据核销及单据核销,但那只是核销方式的差别,预算科目属于业务费的“特别费”,性质应该只有一种,不应因核销方式的差别区分为“实报实销”及“实质补贴”。另一方面,“高院”判决中,对领据核销部分提出“定额统筹型概算费用”概念,检方也认为于法无据;检察官在收到判决后,曾请教过会计、审计人员,得到的答案都是没听过,检方因此认为“高院”的判决并非毫无挑战可能。
报道指出,由于台检方对马英九“特别费案”处理的态度,不只牵涉到目前起诉在法院审理中的绿营“天王”案件,还有大批蓝、绿政治人物遭告发的“特别费案”,同样有待处理。台检方高层因此思量再三,“检察总长”陈聪明昨天一再强调“上诉与否尊重‘高检署’意见”,而“高检署检察长”颜大和则表示,还在研议中。
另据报道,针对“高检署”提出的两套版本,马英九本人昨天表示,“上诉与否是检方的权力,我尊重。”马英九阵营内部则评估,马英九二审无罪判决确立后,“特别费案”对即将于3月进行的“总统大选”影响十分有限,马英九将继续按既定节奏打选战。 (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