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二审获判无罪 台湾200余“特别费”案未审结

时间:2007-12-28 10:06   来源: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2月28日消息 据台湾中天电视台报道,今天上午10点,台湾“高等法院”对马英九“特别费案”进行二审宣判,驳回台检方上诉,维持马英九“特别费案”一审判决,宣判马英九无罪。(周先)

  台湾尚有200余件“特别费”案未审结

  新华网北京12月28日电 由马英九“特别费”案而引发的“特别费”风暴仍在持续之中。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仍有200余件“特别费”案至今仍未侦查终结或正在审理中,涉及陈水扁、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等人。

  台湾地区副领导人吕秀莲、民进党前主席游锡堃等人所涉及的“特别费”案目前正在审理中。尚未侦结的“特别费”案包括:陈水扁在台北市长任内的“特别费”案,岛内各级检察部门负责人共27人所涉及的“特别费”案,历任台湾地区副领导人、五个行政部门负责人、检察机关及审计机关负责人共26人所涉“特别费”案,102位民进党籍行政部门负责人“特别费”案等。

  此外,连战、与马英九搭档参加2008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的萧万长等人所涉及的“特别费”案,目前也尚未侦结。

  所谓“特别费”是台湾当局编列给各级公务机构负责人的特别津贴,其中一半要凭单据报销,另外一半不需凭单据报销,可由负责人在签名后直接领用。但长期以来,岛内对“特别费”应如何定性缺乏明确规范。

编辑:阳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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