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要强拆“大中至正”门 引来民间抨击

时间:2007-12-05 11:09   来源:中国台湾网


   第三社会党发起人周奕成(坐地左一)等成员组成“维和部队”在晚间到“大中至正”门静坐,呼吁停止政治恶斗,暂停拆除。(图片来源:中时电子报 姚志平摄)

  台湾“教育部”打算拆掉中正纪念堂(民主纪念馆)大门“大中至正”,改名“自由广场”,而台北市政府认定“大中至正”牌楼暂定为古迹,对于台当局接管古迹,申请“释宪”,在“释宪”还没有完成前,任何人都不能擅自动工。一座牌楼引发台湾“中央”与台北市政府之争。

      事件回放:

  为了争夺“中正纪念堂”的管辖权,台湾“文建会”与台北市政府昨天同时修法。“文建会”法规委员会通过修正,将台湾民主纪念园区指定为“国定古迹”,台北市政府丧失对园区管辖权;台北市政会议则通过《市定古迹指定及废止审查办法》,规定“中央”对市定古迹的管理、维护、修复及再利用,“应经本府同意”。

  为顺利进行“大中至正”拆除作业,“行政院”和相关部会昨天演出“超高”行政效率!“文建会”昨日上午开会修正《古迹指定及废止审查办法》部分条文,指定“台湾民主纪念园区”为“国定”古迹,公文在下午两点多便已送到张俊雄桌上。张揆几乎立刻批准,“文建会”不到傍晚旋即上网公告,列在文化新闻头条,根据“中央法规”标准法,三天后即十二月六日凌晨将生效。尽管台北市政府对此即刻声请释宪,但根据行政程序,台当局六日凌晨即可施工。收到消息的台北市政府不敢大意,立刻召集会议研商对策,据了解,目前台北市政府最可能采取的反制方式,一是现场指挥警力,以制止拆除“破坏古迹”为由,逮捕现场拆除人员;但也可能采保守作法,派人录像搜证,事后函送法办。

  拆除“大中至正”是否违法

  外传“大中至正”4个字,最慢会在12月6日走入历史;不少人顶着寒冷天气,要和大中至正的牌楼合照;台湾报社记者也到现场捕捉最后画面;但改名为台湾民主纪念馆的中正纪念堂,终究暂定列为古迹,要拿掉“大中至正”真的那么容易吗?

  今天台湾《联合报》发表社论指出,拆除“大中至正”牌楼是非法的举动,其法律后果应由陈水扁和执行者承担。

  社论说,中正纪念堂是台湾三级机关,其变动须“立法院”同意。但是,“行政院”送到“立法院”的《中正纪念堂管理处组织条例》废止案,“立法院”并不同意;因此,中正纪念堂的法定名称和地位迄今并未改变。亦因此,教育部擅自发布《国立台湾民主纪念馆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欲据以将中正纪念堂降为四级机关并改名,迄仍不具法律基础。在此前提下,陈水扁任意指令教育部拆换中正纪念堂大门名字,即为非法举动。

  再者,台北市政府核定中正纪念堂为“暂定古迹”后,文建会又以“中央“政府地位,核定中正纪念堂为”国定古迹“;而目前文化资产保存法及其施行细则,并未规定地方或中央对同一古迹之核定何者优先,因而中正纪念堂就成了台当局与地方均依法同为指定、并依法必须保护的古迹。

  在此前提下,如未经文化资产保存法规定的程序,对古迹自不得为任何破坏或更动、利用;而且,台当局与地方既均核定中正纪念堂为古迹,就同样有保护的责任。陈水扁倘未经合法程序,任意指令教育部更动及破坏古迹,当然是违法行为。

 

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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