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国时报》刊文质疑,传闻若干时日的中正纪念堂可能指定为“国定古迹”的消息,果然正式发布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中正纪念堂是否应该撤销,完全是政治课题。当局主张把它改为台湾民主纪念馆,有人赞成、有人反对,在民主社会是很自然的事,应该由人民来决定。如果做成“公投”的议题,比起入联、返联要有意义得多了。否则也应该使它成为这次大选的重要议题,让民众在为“立委”与“总统”投票时,考虑候选人在这方面的主张。这是间接的“去中国化”的“公民投票”。
可是把这座建筑物用指定古迹的方式来争取改变使用权,使文化资产保存这个文化工作的范畴,如何再严肃的推动下去?近百年来,世界各先进国家的文化界努力奋斗的目的,就是要使文化与政治脱钩。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即使当政者有此诚意尚免不了不经意的影响,如有意利用文化为政治斗争的工具,就更可怕了。
文章呼吁,台湾好不容易脱离了斗争工具式的文化,做些认真的文化工作,帮助民众精神生活水平的提升,拜托在位的大人先生们,为文化工作者留一条路走下去吧。
故事的开始是当局扬言要拆除围墙,改堂为馆。中正公园及回廊已经是市民活动的场域,而且是公共财产,这样的大动作就应诉诸市民“公决”。这样不理性的政策宣示,使台北市政府做出不合理的对抗行为,宣布中正公园全区,包括其中的建物,为暂定古迹。对台北市政府而言这是有效而且合法的保护手段,可是对于古迹维护工作者,这已经把文化法规当成政治斗争的工具了,在内心里是很难赞同的。所以在审查小组开会时,大家都不赞成改变现状,但也不觉得具备指定为古迹的条件。有人主张登录为文化景观,是勉强可以同意的。
文章指出,当局显然很着急,担心一旦明年大选失败,这着棋就白下了,才想出利用指定古迹的方式,摆脱台北市政府的管辖。当局原不同意台北市府暂定古迹的宣布,忽然改变立场,积极办理“国定古迹”审查,就可知道其用意并非珍惜中正纪念堂,而是利用法律漏洞,争取管辖权。“文资法”中虽有市定、“国定”古迹之分,并没有分别两级政府的权责,是很奇怪的现象,也没有规定审议委员的法定地位,使委员会极易成为当局的手套。所以当局若决心要使某建筑被指定为古迹是不难达成的。
当局这样做,破坏了文化资产保存工作的独立性,为了达到换牌、去蒋的目的,就不能不进一步的破坏文资法的保存精神。除非中正纪念堂的条例被废止,指定为古迹不能改变其名称,也不能以再利用为名,改动其建筑。当局若要强行变更,必然引起政治上的抗争。为一个政治的符号搞得“中央”与地方不和,纷争不休,值得吗?
最受伤害的,当然是古迹保存了。古迹的维护,各地都很重视准则。那些条件是被指定为古迹所必备,为古迹界最慎重的。这几年来,古迹指定渐受政治的影响,已经很使人耽心了,怎禁得起强力的伤害?在维护上,一座古迹必须要保存其历史的原貌,所以越是想改变的,越不适合指定为古迹。如果指定的目的是改变,要这部“文资法”做什么?
文章最后表示,当今的古迹指定过程有很多值得讨论之处,近日“文建会”尚支助大学办理国际研讨会来讨论保存准则的课题,怎能再把它用来达成政治目的呢?难道政治性指定可以例外吗?
[责任编辑:张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