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电董事长曹兴诚因大陆和舰案被检察官依违反“商业会计法”及背信罪提起公诉,求刑两年,虽然一审被判无罪,但检察官立刻上诉,似乎非把曹兴诚关起来不可,看来这场官司还有得打。
创造台湾奇迹
曹兴诚到底犯了什么滔天大罪,需要被这样穷追猛打?他是杀人放火,还是贪污渎职?他是逃漏税捐,还是内线交易?他只不过是为了自己企业的生存,也等于是为了股东的利益,预做筹谋,留下后路,就这样需要像对江洋大盗一样追杀到底吗?
台湾有些企业家,不论是传统产业的王永庆,还是高科技业的施振荣、张忠谋、曹兴诚、郭台铭都是值得尊敬的,他们披荆斩棘、开疆辟土,建立自己的基业,也创造了台湾的经济奇迹,他们对台湾,是真正有贡献的人,他们不搞土地投机、不靠特权贷款、不走后门、不攀关系,他们的产品几乎都外销到全世界,替台湾赚取钜额外汇,他们没有什么对不起台湾的地方,要说爱台湾,他们会输给谁呢?
结果曹兴诚只因为与当道政策不合,检察机构立刻发动全面搜索,弄得联电鸡飞狗跳,人心惶惶,曹兴诚被逼得把董事长也给辞了,自己一手创建的事业,还要刻意的切割回避,这是什么“司法”正义?
检察官口口声声要照顾股东权益,但哪个企业禁得起这样劳师动众、铺天盖地刻意用放大镜来查?我相信过去两年多曹兴诚花在这起官司上的时间心力一定不少,而能用在事业上的精力必定减少,这样对股东的权益是增加还是损害?现在常见检调人员大举搜索民间企业,美其名叫维护股东利益,常把企业整得丢掉半条命,他们什么时候真的想到股东的利益?一个企业要建立多么困难,要毁掉又多么容易?检调人员真的在乎吗?不论未来审判结果为何,就算一审没罪,还得忍受检察官上诉的折磨,几年下来,不死也脱层皮,还说什么股东的利益?就以联电来说,我相信曹兴诚、宣明智过去两年半的日子一定不会好过!
就以前天一审被判无罪的大霸电子老板莫皓然为例,检察官以内线交易起诉他,目的当然是为保护小股东权益,但小股东权益其实就是股价,结果莫皓然被起诉后大霸的股价由高档跌到一股4.4元,小股东赔惨了,现在就算一审无罪,大霸还翻得了身吗?检调会管这些吗?
检勿拘泥法条
内线交易当然要打击,检察官认真办案当然要肯定,但切不可拘泥于法条见树不见林?认死理而坏大局,特别是检察官手握权力,与民间人士处在完全不平等的地位,经过一审审判,如果占尽优势的检察官起诉而未赢,就应偃旗息鼓,岂有像联电一案,立刻要上诉的道理?“立法院”应快速修法——“经检察官提起公诉一审获判无罪之案件,不得再行上诉。”这样才符合公平正义的原则!(作者赵少康 为台湾资深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