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杰:大一中架构无法取代九二共识

时间:2014-05-29 09:01   来源:中国台湾网

  据香港中评社报道,台湾成功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所教授周志杰接受中评社访问表示,前民进党主席施明德等人提出的“大一中架构”及两岸五项处理原则,是善意有余,务实不足,有战术性但没有战略高度,无法取代“九二共识”、“一中各表”下的两岸两会事务性与功能性的交流运作机制。

  周志杰表示,现在提“大一中架构”及两岸五项处理原则,让人感觉有些时空不宜,特别是在318反服贸学运之后,两岸关系发展已不再只是上位政治,而是牵涉更广的社会互信问题。

  周志杰分析,台湾在两岸关系上,处于“偏而不能安,脱而无法离”的现实下,要思考的是具有积极性意义的两岸关系发展策略。“大一中架构”及两岸五项处理原则,看到的是只是会蓝绿服务的战术性模糊,缺乏战略高度。

  第一,处理两岸五原则,在试图寻求台湾内部的蓝绿共识,这是战述性的模糊,想要弱化主权与治权问题,因此从头到尾没有提到“一中框架”。中国大陆不必急于响应,反而是该努力办好两岸经贸文化论坛、两岸和平论坛等实务的重要工作。

  第二,提“大一中架构”及五项原则,他认为“是善意有余,务实不足”。目前,“九二共识”、“一中各表”,已具有战略性高度,不但被两岸当局写入文件,在其战略高度之下,不但有两岸主权重和的概念,所进行的两岸两会事务性、功能性的交流,也是无法被取代的。

  第三,处理两岸问题五原则,主要是处理两岸的外部互动,设法在国际社会上,从零和走向非零和。所提“不完整的国际法人”重点不在内容,而在功能,希望在国际 场域、多边组织的参与上能够有所突破。但是,“不完整的国际法人”角色 、功能、定位模糊,让人摸不着头绪,关键处被省略、且明显经过切割,造成逻辑的完整性不足。

  第四,在五项原则中的第五项,“双方承诺互不使用武力”,这一点看来,台湾没问题,但大陆基于台湾政党轮替的种种问题,并没有松口;“不得与任何国家签定不利于另一方的军事攻防协议”,这一点就有些现实上的矛盾。

  因为,台美的军事同盟是实质的、有准官方关系;美国的亚洲再平衡战略下,中国大陆与各国建交都有一中三段论,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法政府”,中国大陆不必再有新的军事同盟保证。

  周志杰认为,“我们的呼吁”所提出的的五个原则,略显不合时宜了。他表示,两岸关系已不再是上层政治定位或外部的关系,而是牵涉了社会互信,以及中下位各群体对周遭权益没有信心。

  再者,“两岸协议监督条例”的立法,要想从台湾内部来拉动两岸关系,难度已经很高,要从外部来拉动,又可能只治标而不治本。如何让人民的生活、生涯规划有信心,以及由经入政过程中,如何建立社会互信、嘉惠两岸人民,已具体的影响两岸关系。

  周志杰表示,对于两岸关系的焦虑,不如面对。台湾在全球化与区域化的趋势下,缺不了中国大陆,两岸两会在事务性与功能性方面,继续拉动两岸关系下,落实目前签署的两岸协议并定期检讨,重拾台湾民众对两岸的互信。

小贴士:

  台湾蓝绿部分菁英27日举行“我们的呼吁”记者会,针对两岸定位,倡议以“大一中架构”,由“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共组一个不完整的国际法人,以共识决处理双方关切事务,做为两岸现阶段的过渡方案。处理两岸五原则如下:

  一,尊重现状,不改变现状。

  二,现状是︰“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49年起,即已并存于世。而且双方政府已从“交战政府”转为“分治政府”。

  三,“一中原则”已被部分人士窄化、僵化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名词;既无法呈现两岸现状,也愈来愈难被“中华民国”2300万人民所接受。建议用“大一中架构”取代,才能符合现状,迈向和解之路。

  四,“大一中架构”,意在“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上共组一个不完整的国际法人,以共识决处理双方关切事务,做为两岸现阶段的过渡方案。

  五,在“大一中架构”之下双方,应消除敌对,共同维护本地区之和平与安全。双方承诺互不使用武力,且不得与任何国家签定不利于另一方的军事攻防协议;双方均享有参加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以及与其它国家建立正常关系的原则。

编辑:李杰

相关新闻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