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与复星集团牵头的民营资本联合体11日下午正式签署杭(州)绍(兴)台(州)铁路PPP项目投资合同,这意味着中国首条由民营资本控股的高铁项目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也代表打通了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的“最后一公里”。
在我国,一直以来国有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主导地位,支撑、引导和带动社会经济的发展,这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众所周知,高铁项目恰好就是属于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因此,鉴于我国铁路投资资金制度方面等考虑,高铁项目建设投资是有“禁区”的,民营资本投入有难度也是不争的事实。
然而不得不让人相信,近日,中国首条民营控股的高铁——杭绍台铁路PPP项目9月12日在杭签约,项目公司的股权结构突出了民营资本绝对控股地位,其中由复星集团牵头的民营联合体占股为51%,中国铁路总公司占股15%,省、市政府按4:6比例持股,省交通投资集团代表省政府出资,占股13.6%,绍兴市和台州市分别占股10.2%。
复星集团牵头的民营联合体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竟然占股51%,民资投入占比例一半好还是不好?立刻引起网友的热议。笔者认为,第一条民资控股入高铁,总体来说利大于弊,其前景也值得期待。首先,这是一次高铁投资建设改革的成功实践。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是“四个全面”战略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足见改革的重要性。
其次,解决了高铁建设最难的资金缺口问题。要说中国的高铁技术,在世界上也是首屈一指,堪称一流的。中国高铁在世界各国任意“驰骋”,就是高铁技术顶呱呱的最好例证。但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资金困难是高铁发展的最大难言之隐。人们常说:“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高铁建设也免不了这个“俗套”。而民营资本虽“富得流油”,却英雄无用武之地。复星集团的强势介入,为高铁建设发展雪中送炭。强强联合,必然让高铁发展注入了一剂源源不断的“永动力”。
最后,虽然复星集团牵头的民营联合体占股51%,但这只是控股权的问题,最多只是收益分成比例高的优势。高铁的公益性,也即高铁的社会效益最大化目标,是这次投资协议中地方政府和铁总公司毫不让步的合作“底线”。根据协议,高铁涨价,必将受到严格限制。合同(协议)不是“活”的,不会朝令夕改。国家要保证企业的收益比例,企业更要严格遵守涨价的“君子协定”,不能坐地起价。双方都要诚信是金,恪守“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契约精神,重合同,守信用,谱写高铁的新篇章。
所以,民营资本控股高铁,不要谈“虎色变”,这是一件好事。对于铁路部门来说,规范民营资本进入铁路的渠道,是为铁路管理找方法、为铁路投资找效率、为民营资本找出路的一个好办法;对于民众来说,出行有了更多选择,应该热烈欢迎才对。(中国台湾网网友:向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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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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