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北京市住建委等多部门起草的《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对外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提出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并提出不少于30%房源将分配给“新北京人”。(8月4日中国新闻网)
何为共有产权住房?《办法》指出,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据此不难看到,共有产权住房具有多重优势,特别对一些中低收入的购房者来说,利好多多。
首先,共有产权住房本质上是商品房。虽然是政策性的,但政府相关部门持有一部分产权,并不是目的。而且政府持有的产权,购房人可以赎回。对于住房刚需者来说,拿到房屋的完全产权,不过是个时间问题。
其次,共有产权住房具有保障房性质,其有利于实现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梦想。比如在北京,共有产权住房比其他类型的保障房更灵活,还可以提供给“新北京人”(北京常住尚没有北京户籍者)。
再次,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有点儿类似于分期付款,或者是银行按揭贷款,政府以土地、政策支持等而持有的产权,在前期由政府持有。购房人所需要支付的房款大大降低。后期,当购房者经济能力许可,在政策范围内,赎回住房政府持有的产权,这中间可以免去巨额的银行按揭贷款利息等。
共有产权住房是住房建设的一种灵活建设方法,更是满足人民群众住有所居梦想的方式创新,其利好多多,值得期待,甚至值得在全国各地推广!(中国台湾网网友:刘鹏)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责任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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