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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屡丢件,莫 “踢皮球”伤了消费者的心

2017年07月25日 14:49: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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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张女士去年底,邮寄了近1.5万元报销票据,但单位始终未收到。1万多元的报销票据不翼而飞,经过张女士多方沟通、协调,像“踢皮球”一样被“送来送去”,只能拿回小部分损失。快递公司给出的理由是:“寄件人只要填写了快递单,就相当于认可了背面的合同条款。如果没有保价,就无法按原价赔偿。”

  据悉,在快递单的合同条款内设定赔偿限额,限制消费者的权利,降低自己的义务,这种对消费者不公平的格式合同条款,是无效的“霸王条款”,快递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显然,快递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张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随着快递业规模激增,寄件“丢失门”事件不断攀升,“霸王条款”频阻碍消费者索赔,让消费者寒了心, 也影响了快递行业的向前发展。为了能够引导快递业向良性循环,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快递需求,笔者认为应该“疏”“ 堵”结合,把准此类事件的“症结”,对症下药,方能药到病除。

  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是治理乱象的根本。随着当前快递业的不断增加,市场竞争激烈,企业大打价格战,行业盈利急剧下降。为了抢市场,有些快递公司与快递员不签劳动合同,快递员没有固定工资和其他福利,甚至无需严格培训即可上岗。从业门槛低、管理松散、缺乏保障,导致员工流动率居高不下,而这又严重影响服务质量,使快递丢失损毁问题日益突出。因此,国家可以通过政策引导的方式,使快递企业提高员工福利保障;同时,以法律形式明确要求,上岗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企业提高员工准入门槛,定期进行业务培训;企业提高行业自律意识等。

  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是关键。违法违规成本低,是快递企业敢对有关法规置若罔闻,在承担赔偿责任时“踢皮球”的一个重要原因。消费者维权屡被拒绝,找消协求助,有时甚至被迫走法律途径解决,涉事快递公司最多也就是“照价赔偿”罢了,很少见到受到其他处罚,这样就纵容了快递公司,像张女士的事件屡次发生。

  快递服务业在促进经济发展、方便社会交流、满足消费者和商家多元化寄递需求、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杜绝快递屡丢件,索赔 “踢皮球”事件的发生,保障消费者权利,需要我们在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中强根本,在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中抓关键,保障快递业向健康良性方向发展。(中国台湾网网友:康连静)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责任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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