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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药店卖穿山甲片要堵更要疏

2017年06月20日 21:19: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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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网友在微博上发帖称,包括北京在内的多个城市里,不少药店在公开售卖炮制过的穿山甲片。记者随后调查发现,北京多家药店确有网友所述情况,有的甚至坦言“穿山甲片就是不允许卖的”。(6月19日《北京青年报》)

  穿山甲片等穿山甲制品,并非完全不可以卖,而是根据相关规定,必须在成药或产品的最小销售单位包装上加载“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但一些药店里销售的穿山甲片,多无此标识。也就是说,他们知道私自销售穿山甲片是违规,但在利益的驱使下,依然在铤而走险。

  比如有药店在记者暗访时就坦言,进价85元每十克,但销售时普遍在160元左右,一倒手,每十克可赚75元。

  那么问题的第一个症结显然就在于,药店在卖穿山甲片,那么谁在炮制?除过一些通过走私等手段进口的穿山甲片,是否有人在猎杀野生动物穿山甲?该如何阻止这种滥杀野生动物的行为?如果不做好穿山甲保护这个源头管理工作,不从根本上、源头上打破穿山甲片贩卖这个利益链,穿山甲片的私自售卖,就无法杜绝。

  但除过坚决堵死违规违法捕猎、杀害、制售等行为之外,对穿山甲片的销售,更需要通过疏通与疏解的办法予以解决。因为一方面,穿山甲入药,确实有需求,而且正规的供应渠道、源头等,远远无法满足需求;另一方面,国家的总体政策方向,又是允许穿山甲入药的,只是需要取得相关批准与标识。

  那么是否该允许甚至大力扶持人工养殖?用“疏”的办法,加大可入药穿山甲的供应,以此满足人们对穿山甲相关制品的需求?

  药店违规销售穿山甲片,是一个典型的“买卖引发伤害”现象,其不仅不利于穿山甲的价格规范,容易伤害到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不利于穿山甲保护,有特种灭绝的危险。

  对此,我们自然要加大管理力度,要严惩,特别要做好捕杀穿山甲等的源头管理。但规范与扩大正规销售渠道,允许人工养殖等,也应该纳入到议事日程了。也唯有疏堵结合,才有望解决“药店违规私卖穿山甲片”的问题!(中国台湾网网友:刘鹏)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责任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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