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网红文化的不断发展,黑粉这一群体也越来越被大家所熟悉,甚至还出现了专门以此盈利的团队。这些人被称为职业黑粉,也被普通粉丝简称为黑子或职黑。北青报记者调查发现,一些职业黑粉头会拉一些下线,接单后先由粉头编好文案,再通过微信群分发到各个下线手中,双方根据工作量按日结算工资。(2017-05-21来源:北京青年报)
互联网兴盛于中国不过用了20多年的时间,从区区几十万到现在的7亿多网民,可谓“世界潮流,浩浩荡荡”,也应运产生了众多与互联网相关的职业,甚至有些基于此的网购、支付宝产业名列“中国新四大发明”。不过,事物发展总要一分为二,也带来了泥沙俱下,“黑粉”现象就不容小觑。
通过记者的调查,我们知道“黑粉”的江湖并没有实质的“恩怨”,不需要什么爱憎分明,一切唯利益驱动,但有组织、有目标却毋庸置疑,会给被“黑”者带来实质的“伤害”,甚至会身败名裂。
“三人成虎”“人言可畏”是咱老祖宗的最为深刻的认识,在历史发展的局限性情况下还能大行其道。在现代法治社会,不应该有生存的空间。在新闻中,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说,网上黑粉散布他人的不利的行为,涉及损害他人的名誉,轻则侵犯公民或法人等的个体权利,重则危害社会管理秩序,参与者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并且网络实名制已成大势所趋,手机号实名制、微信实名制、直播平台实名制,甚至从6月1日起,百度论坛也要实名制了,这为网络治理奠定了必要的前提。
当然,网络治理有其客观的难度,但绝不是法外之地,只要有法律作保障,也就相应会有“朝阳群众”的存在,打一场“人民战争”,监管部门有效打击,就不会再让黑粉“任我行”!(中国台湾网网友:朱权)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责任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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