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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的职业尊严需要舆论的维护

2016年07月21日 15:33:56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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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公安,担负着维护国家社会治安的重要部门,警察,承担着执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可谓责任重大,而最近,警察这个职业却被推上了风口浪尖,各种评价,冲击着这个曾经无比荣耀的职业。从最近一则新闻引发的关注,就可以窥见一二。从7月1日起,公安部制定印发的《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正式实施。该规定明确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落实相关要求,充分配备相关仪器设备,加强对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的使用管理,规定公安机关接受群众报警、当场盘问检查等6种现场执法活动,应当进行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

  该规定之所以会引发舆论关注,基于的是当前的社会语境。鉴于“雷洋案”导致的巨大影响力,警察执法的合法性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逮捕的警察邢某某,获得了巨大的争议式关注。警察执法,这是职责所在,社会之所以争议,不外乎在执法过程中,没有透明的过程,法治社会,不仅要有执法的合法性,还的要将程序的合法性。

  应该明确,警察的执法并不应该时刻遵循舆论的风向。警察真正需要遵循的是国家的法律与职业纪律,保持专业的姿态,作专业的回应,这一点亘古不变。舆论影响固然重要,只要执法过程是合法的,那么警察就不需要去在乎舆论的评价,而舆论媒体更应当去呵护警察的职业尊严,因此,建立透明的执法过程是十分必要的,只有合法的执法才是堵住舆论风声最好手段。

  警察的职业是神圣的,应当获得社会尊重,个别现象不代表社会普遍,因此面对个别现象,不能搞“一刀切”,不能否定警察这个职业的重要性。当然,对于不按程序执法的民警,应当追究责任,但是也应当查明原由,做一个公正的处理。

  警察的职责是十分重要的,一举一动都会被社会关注着,因此,警察在面对舆论的争议时,更多的要从自身改进,警察是国家的,警察更是社会的。要重新收获公众的信赖与认同,警察亟须做出改变:既要规范和限制警察在执法中拥有的较大自由裁量权,又要赋予警察执法时个性化的一面。这两种改变看起来彼此相悖,但实际上却分别有所指。前者呼吁的是对警察执法流程的全程监督,后者则要求警察形象不应铁板一块,应鼓励个人在狭窄的规范空间内,释放独特的人性温暖,舆论也当去维护警察的职业尊严。(中国台湾网网友:沉水的鱼)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责任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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