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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跑道”之“毒”何以解?

2016年06月27日 18:01: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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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学校塑胶跑道质量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昨晚,教育部网站刊登有关负责人的问答表示,教育部要求立即叫停在建和拟建的塑胶跑道的继续施工,重新对其招标过程及相关合同进行审查,进一步明确质量与安全要求,在确保施工质量万无一失的基础上方可继续施工。(京华时报6月23日)

  塑胶跑道出现异味使学生身体出现不适,这样的新闻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直到前几日,“毒跑道”再次“毒害”了学生,这一问题才又被推向了风口浪尖,苏州、无锡、南京、常州等多地,不少学生集中出现了流鼻血、头晕、起红疹等症状。

  “再苦不能苦孩子”、“校园无小事”,这些一直是响亮的口号。标准永远是人定的,而面对这些娇嫩的花朵,环境标准总是更为严格。国际上,涉及儿童玩具、餐具的环保认证严苛得令人咋舌,而在国内,父母们对孩子所处环境的要求也远高于自己。但让人难以忍受的是,“毒奶粉”还未走远,如今又有“毒疫苗”、“毒跑道”频现,始作俑者只为一己私利,竟视孩子们的生命如儿戏。

  漂亮舒适的塑胶跑道逐渐取代了以前的煤渣、水泥操场,本是该拍手称快的好事,但检测标准的缺失、监管的缺位,让本该“更安全”的跑道,变成了“更不安全”的毒源。

  有毒跑道为何能轻而易举进入校园?首先是质量标准的不健全。据专家介绍,对于塑胶跑道的质量标准,我国目前大约有两类,一是体育标准,二是环保标准。两类标准分别对塑胶跑道中的苯、甲苯、铅、铬等有害物质的限量和可溶出重金属含量等做出了规定。但问题在于,两类标准对部分有害物质的要求不大一致,客观上为生产企业钻空子留下了空间。

  除此之外,塑胶跑道质量安全问题折射出监管的缺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规定:“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然而,一批批来源不明、品种不清,甚至存在有毒成分的废料和橡胶垃圾,经过简单粉碎、粘合之后就成为塑胶跑道的原料,进而被铺装到校园中,这显然属于“流失”,且可能再次“污染环境”。如此大摇大摆的违法行为未能及时得到制止、纠正、惩处,监管部门难辞其咎。

  笔者建议,如果想彻底解跑道之“毒”,施工方应秉承“良心工程”原则,守住行业道德,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规范施工,即使在利益滚滚的烟雾弹下仍要保持“初心”;教育部将协调国家有关专业部门和标准研制部门完善相应的标准,加快修订过程,实行强制标准,增强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强制性,更加体现学生健康优先的原则;校方更应把好“跑道”关,不仅要严格认证施工方水平及施工材料质量,确保校园设施高水准、高质量完工,同时更应根据实际情况准确定位施工时间,打好“通风排毒”的提前量,确保施工作业不影响师生的正常学习与工作,更不能因工程质量为题而威胁到孩子们的身体健康;相关部门应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教育部门和学校有关人员在体育场地建设过程中,因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造成体育场地设施不符合质量标准甚至“有毒”的相关责任人,要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决不手软。监管部门务必认清职责所在,将手中宝贵的权利“有的放矢”、发挥实效。(中国台湾网网友:贾婉璐)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责任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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