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前国民党“立委”蔡正元在脸谱网PO文,指台湾警察从马来西亚“护送”回台的那批20人诈骗集团,除了在机场当众“无罪”释放外,还于当晚集体赴酒店狂欢包小姐玩乐,并且嚣张地吹嘘他们在马亚西亚骗了多少钱并且多好赚,还跟友人炫耀因为没有证据,检警拿他没办法。
很显然,这个从马来西亚回来的诈骗集团比肯尼亚那个“幸运”多了。他们能够顺利回家,而且还是“自由身”,还能去包小姐欢乐通宵,还能狂妄地宣称“回来真爽”,连酒店工作人员都看不下去了,不知那些为他们扯着嗓门叫嚣呐喊“放人”的政客们,有没有脸上发烫的感觉?
在台湾很多政客要求将台籍电信诈骗嫌犯押解回台审判的过程中,绿营中流行的一句话是“台湾人不能被欺负”。台湾《中央日报》对此直言:何谓“民粹”?这“台湾人”三字便是。若说“人不能被欺负”或“所有人都不能被欺负”才是“正义”,“台湾人不能被欺负”,难道大陆人或其他地区的人就可以被欺负?这句话里是否还有潜台词,即别人受欺负活该,甚而认为台湾人欺负别人是可以的?
对于媒体的反问,笔者双手鼓掌赞同。如今,绿营口中的“不能受欺负”的“台湾人”回来了,真的是没有受到“任何欺负”,所以他们迫不急待地在被释放当晚就开了一场“诈骗狂欢派对”大爽特爽了一把。仗义执言的蔡正元还在文中指出,2009年到2014年,台湾本地审理2100多人诈欺犯,只有400多人被定罪,且大多可以易科罚金。所以,把“台湾人”拉高到近于“神格”地位地绿营“立委”们,你们的保护措施真的很完美也很成功,就算这些嫌犯骗了很多钱也不必坐牢,而只是罚一点钱了事,但讽刺的是:这批从马亚西亚胜利归来的诈骗集团,竟然忘了邀请力挺他们的徐永明、黄国昌、陈其迈、段宜康等四大“立委”参加,实在是不够明智!
可以想见,这批“爽翻了”的诈骗案嫌犯们,过不了多久,就又可以满世界的建机房继续他们的诈骗“事业”了。他们的“爽”真的太过刺眼,绿营眼中这些所谓的“高级的台湾人”,就算一而再、再而三地在大陆欺负“中国人”,也于他们的使命无关了。只是,这些“爽”看在两岸那些曾经、正在甚至是将来或许还会被骗的受害者们的眼中,那股痛彻心扉的感觉,那种欲哭无泪的痛苦,在台湾岛上,有谁能为他们讨回公道呢?(中国台湾网网友:肖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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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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