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公里,3600百元。2月15日山东省又出现了天价救护车事件。
天价一词并不陌生,甚至在之前天价鱼、天价虾的风波过后我们甚至于其不以为然,但是被天价的不再是鸡鸭鱼肉,而是到了与生命进行直接挂钩的程度,那么这在也不是为了博取关注成为网红的方式了,而是真正上升到了一种社会的病态和人性的缺陷,那么这究竟是什么原因,我们该如何处理这些事情呢?
制度上的不完善必然会导致实际工作上的漏洞百出。在济南市物价局《关于调整规范市急救中心有关急救的通知》的文件中有规定,急救救护车的基础价格为十元,行驶里程按照往返里程计算,每公里为3元。同时文件中还规定治愈出院的病人、长途转送病人需要救护车服务,用车费由供需双方在使用前协定。协定一词,就给谋取暴力的人留下了极大的空间,救护车顾名思义,只有当生命危急的时候才会去用,毫不掩饰的说当生命垂危之前,那拯救生命的工具来做金钱的交易,这件事情本身是不合理的,更是不合逻辑的。
不合理之处在于,在救护车启用之前商量价钱,会影响救护车出车的效率,进而影响抢救生命绝佳时机,如果在这个环节出了问题,那么除了医院一方承担道德上的谴责之外,真正承担的法律责任的是谁。不合逻辑在于,一方面是在出车之前进行商定,如果双方下上协商不周,那就看着一个生命陨落吗?换一个角度讲,在市场角度来看,这属于一个卖方市场,在卖方占有优势的情况下,这件事情的本身就不具有公正性而言。另一方面来讲,用一个生命谈价钱确实可笑。
再看一下涉事医院的基本情况,涉事医院是济南森特医院,她是由济南市中心医院和山东森特医院投资管理集团联合创办的省城首家大型股份制医院。那么我们先理解一下什么是股份制。股份制亦称"股份经济"是指以入股方式把分散的,属于不同人所有的生产要素集中起来,统一使用,合理经营,自负盈亏,按股分红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也是企业财产所有制的一种形式。那么,我们就不难理解,在自负盈亏的情况下,追逐利润是这个企业的首要任务,那么这件事情就绝不是偶然的。
在此次事件曝光之后,森特医院给出的事故原因涉事人员不熟悉救护车收费标准,并且给予涉事人员停职处分,归还受害家属全款。停职和归还钱才是应该的,但是森特医院给出的原因依然说明了他们只是想草草了事,转院时,使用救护车之前协商没有错,因为这是物价局规定的,但就是协商而言,本身就没有什么标准,所以哪来的涉事人员不熟悉收费标准呢,归根结底,一方面是医院没有一颗爱人之心,漫天要价。当地政府还不够细心,所以才导致实际工作漏洞百出。所以,在加强人民思想道德教育,教人民有一颗度人之心的同时,我们还需要政府给我们出台合理的政策。
医院的职责是救死扶伤,承担了巨大的社会责任。让一朵破败的花绽放出余后的美丽,这正是医院的魅力。所以,救一个人是天职,理解一个人是温暖,风险一个人是分担。愿我们的社会越来越有人情味、每个人越来越有责任感。(中国台湾网网友:李古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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