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视频在网上引发极大关注,视频中,一中年女子在医院狂扇老母耳光,怒骂:你咋不死了呢!老人骨瘦如柴,说话口齿不清,想拦住女儿打人的手也无能为力……女子还骂母亲:“你可快溜死吧……”有网友称发现老人身上青一块紫一块,怀疑老人遭到女儿殴打。
中年女子为啥在医院狂扇骨瘦如柴的老母耳光?文中没有具体介绍,只是让网友有着许多猜测。据@新乡城事爆料,一中年女子身为女儿,在医院狂扇老母耳光,怒骂:你咋不死了呢!重病老母,卧床不起,不能自理,被女儿扇耳光,不孝女更直言“你可快溜死吧…”,真是令人既心寒又愤怒。
不过,住院的重病老人的确有着太多的麻烦、太多的不便、太多的折磨。不能自理的重病老人,在吃、喝、拉、撒、睡等方面已经够折腾了,当子女的还有着自己的家庭、生活、工作,也面临着诸多的经济压力和生活负担。但是,无论任何理由,无论太多酸楚,当子女的别把怨气撒在重病老人身上,不能做出过激的行为,更不能把怨气狂扇老母身上。这也是受众多网友关注和谴责的关键之所在。
俗话说:“父母的养育之恩无以为报。”“久病床前无孝子。”话虽残酷,却也反映了一定的社会现实,得到了不少人的默认。不过,中年女子在医院狂扇老母耳光,怒骂,不仅仅是对老人的不尊重,也显示出子女的个人痛恨和无奈。从个人的角度上来说,子女并没有遗弃老人,最起码送到医院在救治,尽到了当子女的责任,这点还是值得赞许的。
我们这个年代,有许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子女要照顾4个老人,还要照顾自己的子女。一旦有着老人生病住进医院,显然有着太多的压力。无论是经济上,还是精力、时间上,都无法跟得上,压的让人吐不过气来。而老人住在医院生不如死,也有着太多的痛苦,长时间下来,导致子女做出过激的行为来,我们除了在道德上谴责外,还得呼吁社会的保障和救助制度,不能把住院的老人责任全部让子女来抗,政府部门是否承担一部分在计划生育下,独生子女的社会养老救助的责任呢?
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其实,“女儿狂扇老母”属于典型的家庭暴力,也属于违法的行为。“家庭暴力”在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中的规定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暴一般分为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又称冷暴力)、性暴力。家庭暴力是一种侵犯人权、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实施这种行为的人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过,中年女子身为女儿,在医院狂扇老母耳光,怒骂,如果法律上追求责任,那么病床上的老人谁来照顾?显然很不现实。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中华儿女应尽的义务。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著名的歌唱家阎维文唱的一首歌曲《母亲》,歌词中唱到:你身在(那)他乡中,有人在牵挂;你回到(那)家里面,有人沏热茶;你躺在(那)病床上,有人她掉眼泪;你露出(那)笑容时,有人乐开花……,啊,这个人就是娘,啊,这个人就是妈,这个人给了我生命,给我一个家;啊,不管你多富有,不论你官多大,到什么时候也不能忘咱的妈!现在,妈妈得了重病,需要子女伺候的时候,却出现不孝的做法,真的让人匪夷所思。
“女儿狂扇老母”别把怨气撒在老人身上,当子女的,什么时候都要赡养老人,关爱老人,恩情不能难忘。但愿“女儿狂扇老母”就像网友所言:这一定不是“个例”吧。人人都有老的时候,人人都有生病的时候,善待自己的父母吧!善待父母就等于善待自己。(中国台湾网网友:周运华)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责任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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