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教书育人的一方净土,可位于南京江宁区的城市交通运输学校,校园里却隐藏着一个惊人的秘密。这所学校内部开了一间KTV,不仅外人可以进入唱歌,而且老板还提供一些“特殊”安排,即让学校女学生来坐台陪唱歌。(10月29日中国青年网)
学校里不仅开设了KTV,而且还提供“特殊服务”,而且“从业者”还都是在校学生,校园里发生这样的事绝对有辱斯文和校风,但是这样的事之所以发生,学校不仅难辞其咎,而且还应该负极大的责任。
国家文化部颁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七条明确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边。可是在这所城市交通运输学校,竟然有人把KTV开到了校内,这显然与国家的规定相违背。学校置国家法规于不顾,默许甚至纵容KTV的存在,其中必是有利益的牵扯。此是罪责一。
学校实行全封闭式管理,校内校外人员进出,保安都要询问登记,这样的管理貌似严格,其实却是吓唬人的稻草人。因为对于来KTV唱歌的人,保安一律都会选择放行。那么问题就来了,即便没有学生坐台这个事,社会人员随意进出校园,学校的安全能有保障吗,学校还能是清净和干净之地吗?是为问题二。
女学生之所以会去KTV上班,追根溯源竟是学校保卫科长从中“牵线搭桥”,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将犯错女生“推荐”到KTV。孩子到学校是来求学的,即便就是犯了错误,学校也该是加强教育,保卫科长有什么权力,就把人送到KTV去上班?当然,或许这纯粹是保卫科长的个人行为,但是保卫科长以保卫之名行害人之实,问题的根子肯定还在于学校的管理,甚至学校有可能是明知不问。这是责任三。
现在问题暴露出来了,学校需要考虑的,不是丢脸的问题,不是善后的问题,而是要进行彻彻底底的整改,切实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真正反思管理中的问题,只有这样校园才不会成为藏污纳垢之地,学生的利益才不会被无端侵害。(中国台湾网网友:高永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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