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开庭审理贵州黔东南州原副州长、州首府所在地凯里市原市长洪金洲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办案机关曾在镇远县洪金洲岳父母家的地窖里查获近2000万元受贿款。(10月26日南方都市报)
曾经洪金洲和其妻子商量先将钱上交,但是后来想到子女长大之后到处都要用钱,所以就想为子女“留下财富”,也就没有上交2000万元的贿金,而是任其藏匿在岳父的地窖当中。可怜天下父母心,的确有很多官员美其名曰是为家人能够过上好日子而贪,甚至还有官员为了患“地中海”贫血症的儿子而贪,他们的给出的理由确实“可悲可叹”,但是归根结底是损害公家利益谋私利,最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为子女“藏钱”其实是给子女留下的“伪财富”。从“钱财”方面来说,这些钱是“不干净”的,并且这些钱的命运是飘忽不定的,今天有可能在你手中,明天就有可能被充公。如果其子女真正的花着这些钱做着某些事,当东窗事发,当钱财被“抽走”,子女将从何处填补“窟窿”,不正像是“捧得多高,摔得多疼”吗?当被冠以花贿金之骂名,又该凭借什么东山再起?
从“精神”发面来说,给子女留下“不干净”的钱,就是在为子女灌输“金钱至上”、“权力至上”的价值观,只要稍稍动动权利就能财源滚滚。不仅不利于女子正确价值观的培养,反而可能造成人生目标就此走偏。
笔者认为,“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官员“地窖藏钱”美其名曰给子女“留下财富”,实际留下的是“不义之财”、“虚无缥缈之财”,还是“万恶之源”。其实父母给子女留下的最宝贵的当属“精神财富”,刚正不阿、艰苦奋斗、克己奉公就是最好的精神财富,可以让子女终身受益,即便是在物质最为匮乏的时候也可以凭借自身的品质走过艰难的时光。如果单单是物质财富,即便再多也会“坐吃山空”。所以,不要拿“爱子女”当受贿的借口,一是掩盖不了自身的贪欲,二是对子女而言“百害而无一益”。(中国台湾网网友:胡臣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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