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证明“关门”,便民服务不能“歇业”

时间:2015-09-30 13:48   来源:中国台湾网

  北京市各级民政部门于9月15日停止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后,户口迁转、银行贷款、购房等仍需此类证明。北京市民佟女士昨日告诉记者,其在香河购置的新房由于未能向地税部门提供“单身证明”,可能难享受近万元的首套房契税优惠。(人民网,9月29日)

  按照民政部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减轻老百姓的办事负担,北京市各级民政部门对相关的婚姻登记证明实行了“关门”措施,不再开具相关证明。然而,一边是民政部门对婚姻证明的停办,一边却是相关办事部门还要当事人出具婚姻登记情况的证明,在这种语境下,老百姓并没有切实感受到民政部门停办婚姻证明的“好意”和初衷,反而让事情更难办甚至办不了。可以说,婚姻证明的“关门”,让便民服务也在一定程度上“歇业”了。

  在各类奇葩证明不绝于耳的当下,什么“我是我”“我妈是我妈”“我要证明我还活着”等等让人哭笑不得的证明大行其道。为老百姓办事增添了诸多麻烦的同时,也增添了人们对政府的相关部门推诿扯皮、不懂业务、不敢担当的义愤。李克强总理曾经在大会了严厉批评过“我妈是我妈”的证明是多么的奇葩。或许是为了有效遏制奇葩证明的再次出现,北京市民政部门停办各类婚姻证明,其初衷是好的,这一点无庸置疑。

  然而,婚姻登记证明停办了,我们并没有看到老百姓享受到了实惠和相关“红利”,反而让一些事情难办和无法办理了,这也是事实。而相关民政部门因不开具相关证明显得事情相对减少了,相应的,责任和担当也跟着减少了。从这个意义上讲,婚姻登记证明的停办,减轻的是民政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负担,而百姓却因此带来诸多不便。可以不客气地说,相关民政部门并没有把好事办好。

  “政策出台不能事先衔接好吗?”在这句老百姓的哀怨中,我们应该明白和总结出来一些道理。的确,在甲部门说不再出具某些证明时,乙部门也不能再以甲部门的这些证明为前提和依据,否则,就是踢皮球、不负责,恶意刁难群众。

  显然,一个政策的出台需要考虑其可行性、需要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和支持。而如何实现部门之间政策的“无缝对接”,显然已经是当务之急。笔者认为,在网络化、数字信息化的今天,实现部门与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信息互通、信息交换,并不是啥难事、大事。比如办事业务部门开设一个信息核对端口,只对其需要了解的信息,通过端口,输入当事人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一查便知。而为了保护个人的信息安全和相关的隐私,相关部门通过端口能且只能查询其所需要了解的信息,对于其他信息都无从查询。

  总的来说,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相信我们的相关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有这个能力将事情化繁为简,将好事办好。(中国台湾网网友:季伟)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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