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吉勒图案再审判决结果公布。15日上午,内蒙古高院的法官向呼格父母宣布了再审结果:撤销1996年内蒙古高级法院判决呼格流氓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罪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过再审之后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听完判决后,呼格父母抱头痛哭起来,在场的许多记者也禁不住流下眼泪。(12月15日《法制晚报》http://news.qq.com/a/20141215/041967.htm)
呼格吉勒图强奸案真相大白,对呼格吉勒图冤死的灵魂无疑是个慰藉,对这个沉冤19年在噩梦中屈辱生活的家庭,更是。面对送达的再审判决书,呼格吉勒图的哥哥说:从感情上说,希望将他们绳之以法。这其实更是大众的意愿。不管个中原委如何,此等造孽如果也能轻易被原谅,还有什么可以拿来忏悔?以法的名义,生硬剥夺一个卑微的生命,再多的赔偿金又能抚慰什么?在我看来,每一个有良知的人都应该为这个老实巴交的孩子的冤死而沉重和悲愤,都应该为他鸣冤屈和不平。
我们说,历史每前进一步,都需要付出代价,但并不是每一起冤案,都是历史前行必须付出的代价。对造成此次悲剧的幕后黑手,我们相信,历史会永远将他们的过错记录在册,而最终的调查也会把他们钉在应有的耻辱柱上。而这迟来的正义,诚如央视微博评论所说,不仅是对那个年轻灵魂的慰藉,也让公众感受到了庄严而温柔的司法伦理。
然而,这个年轻人冤死的价值,绝不仅仅这么多。某种意义上,它就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一场人治与法治的战争,责任与良知的战争,生命与尊严的战争。在依法治国的征程中,无疑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法国作家安德烈?马尔罗说过:在历史的宏大叙事面前,一个人的生命或许一钱不值,但是谁又能找到比生命更值钱的东西?天底下没有卑贱的花朵,哪一朵花的凋谢步值得我们哀悼与感伤?一个国家,如果不能真实代表每个个体的利益,又如何才能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
沉冤昭雪,有关方面勇于纠错的勇气值得点赞。在一个法治不昌的社会,迟来的正义总归也是正义,但在一个法治社会,该来的正义姗姗来迟,就不该成为“正义”,甚至也是犯罪。一个善于反思的民族,一个气量宽厚的民族,必须谨记。因此,要推动法治进步的刻度一寸寸前移,让人们对依法治国充满信心,并成为信仰,除了启动究责和国家赔偿程序,还应该有更庄重特有的祭奠仪式。我们无需像南京大屠杀那样上升到国家公祭层面,但却完全可以将他们的名字写进历史教科书,或者镌刻到特定的墓碑里,让人们时刻面对、牢记。只有痛到灵魂里,才是对冤魂最好的祭奠。(中国台湾网网友: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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