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有时会听到这样一种声音:工作推进不顺时,有的干部会声称,“不是我们没努力,都怪机制不健全”;促进发展出现失误时,有的人会辩解,“根源在于制度有漏洞”;改革需要强力推进时,有的则振振有词,“先得建立完善制度”。在这些人眼中,任何问题讨论到最后,都可以归结为制度问题。制度成了一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装。照此逻辑,只要解决了“制度”问题,一切都会迎刃而解。(11.18,人民日报,岂能动辄归咎于制度)
往往在工作中,我们经常听到这种声音:“务必要建立健全XX制度”,不可否认,制度建设是国家行政机关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具体管理条例来加强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水平。每一项制度都不可能做到尽善尽美,并且在世情、国情迅速变化的当下,一些制度随着新问题、新情况的出现,会有这样或那样的缺陷,而这些缺陷却被一些领导干部当成了不能解决问题的挡箭牌和借口。
如果,一遇见复杂的问题,领导干部们都推卸责任和找借口,甚至归咎于制度不健全,来掩盖自己懒政惰政的行为,最终的结果不是问题的解决和消失,只会给已经复杂的问题添加更为麻烦的症结,也会大大降低国家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诚然,绝对无缺陷的制度是不可能存在的,对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各种各样的变化和应急情况,甚至特殊情况,这就要求,执行制度者要有足够的应变和灵活能力,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活用执行制度的权力。俗话说:“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当出现问题时,坚持制度的原则性和实际操作的灵活性是兼容不悖的,这就要靠我们的领导干部切实的担当起责任,用一名共产党人的党性、政治素养、智慧和经验等,去尽力弥补制度上的不完善、主动为“死的制度”做出人性化的“实施细则”,而不是以此为挡箭牌,无所作为甚至推卸责任。
一名合格的领导干部,应该是襟怀坦荡,大公无私,积极努力,克己奉公,忠实,积极,以无论何时何地,坚持正确的原则,脚踏实地、真心实意的为人民服务,一切制度,在一名合格的领导干部面前,都是更好的为人民服务的手段和方式,体现出一名合格领导干部权力责任感,让制度发挥最大的功效,让人民群众体会到制度优越性。(中国台湾网网友: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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