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公安部启动“猎狐2014”境外追逃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已有88名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被缉捕回国,其中10年以上逃犯11名。反腐无国界,境外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避罪天堂”,天涯海角,有逃必追。(网易新闻)
按常理,外逃后,人们总会想千方百计逃过警方的追捕。可是公安部经济犯罪侦察局副局长刘冬却告诉记者,“我们曾经缉捕回来一位基层银行的行长,在国内时春风得意,受人尊敬,出逃国外后以最底层的职业谋生,见到抓捕民警的第一句话是‘你们总算来了’。”这着实令人费解?
不过,仔细想想,道理可明。出逃海外,是一些涉嫌违法的人自以为是最好的避罪办法,心存侥幸,以为天高皇帝远,逃得远远的就能躲避惩罚,妄想在国外享受天堂般的生活。可现实是残酷的,生活是实在的,语言不通、生活习惯迥异、文化差异等问题让外逃者难以融入当地环境,混的差得可能连洗碗工都不如。在窘迫不堪的情况下,被捕也许倒成了解脱,成了回归“正常”的唯一途径,甚有如释重负之感,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从“打虎”到“猎狐”,我国铁腕反腐的力度逐渐加大,与外国警方合作不断加深,国际司法合作机制变得也更加顺畅。对于外逃者,异国他乡,逍遥法外终究还是梦一场,“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只要违反法律法规,不管是谁,不管逃到哪,最终都会被绳之以法。被捕后情绪冷静的“中国第一女巨贪”温州市原副市长杨秀珠也许对此深有体会,滞留温哥华12年的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主犯赖昌星也许对此最有发言权。
有道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安守本分,尽职尽责有何不可,为何要挑战法律,选择背井离乡,过着惶惶不可终日的颠沛流离的生活?俗话说:“出来混迟早都是要还的。”一时半会的贪恋换来的是亡命天涯的无奈,铁窗铁链铁手铐的禁锢,心理压力徘徊在崩溃边缘,“你们总算来了”是如释重负,是尴尬,也更是笑话。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我们必须清楚的认识到党纪国法的威严,担负起自身的责任,在其位谋其政,不多拿,不乱拿,不偷拿,真正阳光操作,将权力关进笼子里。(中国台湾网网友: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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