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代沫、宁财神、房祖名、柯震东……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明星“涉毒”已经变得很普遍。从前期个别曝光到近期的密集出现,公众舆论也从一片哗然到习以为常,用时下流行的一句话形容娱乐圈:贵圈真乱。
毒品,难道真成了明星们绕不过的“那道坎”?
金钱的迅速积累和物质生活的极度奢侈是明星们“追毒”的原因之一。一场演唱会、歌迷见面会就能捞到几十上百万,一个广告、一部电影就能挣成百上千万,如此轻而易举挣来的金钱,谁会想到好好珍惜?明星们有了钱,不是想着如何回馈社会,而是争相购买奢侈品、豪车、游艇、飞机,以显示自己的品味“与众不同”,以便能继续引领“时尚潮流”。当一切物质都无法彰显自己身份地位的时候,就有人不惜铤而走险,一步步跨入毒品、色情交易的“禁区”,仿佛没有“沾过毒”就不算明星。
意识的自我凌驾和心灵精神的极度空虚是明星们“涉毒”的原因之二。一个当红明星,出入有保镖有经纪,上台有万千歌迷影迷呼喊呐喊,还有无数人仰慕倾慕,甚至某些政府也要给他们几分面子,花钱花力请来唱歌走秀宣传造势,久而久之,明星们也觉得自己是“大人物”了,结识了很多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人,觉得自己没有什么事摆不平的了,“吸点毒”又算得了什么?同时,再红的明星,都有过气的时候,娱乐圈就是典型的“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当年红得发紫的,只要一过气,便是走在街上无人识,巨大的心理落差和心灵的极度空虚,也导致了某些明星用毒品来麻醉自己,逐步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法制监管的不力和惩治惩处的轻松量化是明星们“相继卷入”的原因之三。不可否认,明星特别是当红明星们拥有大量的人脉资源,有些还拥有“国外身份”,在法制社会尚未健全之时,这些人脉资源能帮助他们做到普通百姓不能做到的事情,对于这些“特殊人群”,执法部门也会在执法时“选择性过滤”,尽量不去触碰他们,免得“引火烧身”,就算逼不得已惩处时,也多数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实在不行就是拖、拖、拖,拖到公众遗忘的时候就好了。比如李代沫、宁财神这些“涉毒明星”,也没见着把他们判得多重。
只有严惩“涉毒明星”,才能防止毒品泛滥,才能让明星们跨过“毒品”这道坎。(中国台湾网网友:宗圣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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