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运弟称,在长达20多年的时间里,他们无数次去找过相关部门,但没有人承认是谁断的电,也没有部门来解决这一问题。而23年后,因为一家省级媒体的关注,陈运弟家终于接了电、通了水。(5月18日《新华网》)
不管是哪个部门,群众家中有困难,首先应当想到的是解决问题,而不是追究责任,这应当是一个事件解决的必要程序。但是遭遇了这二十多年的经历,在陈运弟眼中,可能政府部门的能量还不如一家媒体。
可事实真的如此吗?当然不可能!政府部门的执法权力是独一无二的,其对案件的查处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但我们不能否认,媒体和网民的曝光加速了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现与查处。但是,这样的案件发现与查处过程,不仅让人觉着有一种“马后炮”的感觉,因为媒体的曝光,所以才痛定思痛地狠下心来手忙脚乱地解决问题,总会有这样那样的猜测,是不是存在着灰色交易、是不是存在作风问题,对于树立自身形象和赢得公众的信任是难以逾越的障碍。
当媒体曝光成为一种常态,越来越多的人会把媒体曝光当成是问题解决的必要过程,进而衍生出如今群众发生什么事,第一个想到的必然是曝光,第二个才是找政府,也就衍生出个别群众认为政府能量不如媒体的思想。
面对媒体曝光,我们不能一边倒地持批评之态,媒体曝光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问题的解决,也在一定程度上对政府部门的行政起到了查漏补缺的作用。虽然群众可能分的不清楚,但是,作为职能部门的干部,一定要分清主次:公共服务与管理,需要媒体的监督与支持,但是,那只能是一种补充,而不可能成为替代。这就对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一定要“扎根基层接地气,主动服务解难题”,积极主动自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升为民服务理念和水平,深刻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中国台湾网网友:昭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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