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除“苍蝇式”腐败该用何种杀虫刹?

时间:2014-07-10 16:22   来源:中国台湾网

  昨日,中央巡视组向北京、天津、科技部反馈巡视情况,指出天津等地“苍蝇式”腐败即农村基层腐败不容轻视等问题。(《新京报》7月10日)

  “老虎”有限,“苍蝇”成群。

  随着党中央反腐力度的不断升级,多只“老虎”入笼,百姓拍手称快,信心倍增,而百姓对拍打身边“苍蝇”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苍蝇式”腐败的特性就是群体性,它们通过腐败方式,非常隐蔽和巧妙地实现了对基层社会的控制。透视全国各地不断通报的典型案例不难发现,村干部腐败甚至集体腐败屡禁不止,案件涵盖征地拆迁、集体财产、财政补贴等多个与普通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不同领域,滥用职权、权钱交易、索贿受贿、骗取套取冒领贪污国家资金,犯案形式多样。

  华中农业大学农村社会建设与管理研究中心管姗博士指出,村干部出现问题让人警醒,权力不分大小,不受约束才是贪腐的根源。权力再小,监管和制衡机制不到位,干部都可能成为“苍蝇”、“硕鼠”。

  “苍蝇式”腐败往往发生在老百姓身边,老百姓也会因此建立对官员形象的认知和产生对国家政策好坏的直观评价。

  所以,清除“苍蝇式”腐败,不仅是为了还百姓一个清净的生存空间,更具备改善政府形象的重要性。

  但要清除“苍蝇”也非易事。“苍蝇”总是成群结队,而且善于周旋,相互配合,所经之处,“嗡嗡”声必会让人头晕脑涨,失去了判断力,更感觉不到朗朗乾坤,他们的存在足以让社会风气败坏,会在民间塑造出一种腐败文化。

  笔者认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同样也是最好的杀虫剂。要想彻底清除“苍蝇式”腐败,除了事发后依法严惩外,更应该从事前预防入手,从法律、法规、制度等多个层面加强监督和管理,避免村官权力失控。同时,要有效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及时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中国台湾网网友:谢晓刚)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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