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制日报》记者跟随2014年中华环保世纪行宁夏行动检查组进行检查时发现,宁夏部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因后续管理资金不到位,污水治理效果大打折扣,甚至一些污水处理设施形同虚设,未发挥出应有的作用。(2014年06月06日中国新闻网)
其实,像宁夏这样的污水处理设施成摆设的情况,在中国并不少见。一项工程,从最开始信心勃勃要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到最后留下一堆烂摊子,无人过问。钱已经花了,可工程却发挥不出一点作用,不仅浪费了纳税人的钱,更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在广大群众中造成极大负面影响。
在这次事件中,政府部门的初衷是非常好的,因为重视农村环保工作,所以在农村建设环保硬件设施,铺设集污管网、建立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等等。如此好的想法,却因为资金有限,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成本高,再加上设备维护费、加工费等费用支出大,造成财政负担重,最后因没有经费保障,只能不了了之,设备成为摆设。之所以造成这样的结局,这其中的原因值得相关部门反思。
一个耗资数亿的工程就这样被瘫痪,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任何一项工程从立项审批到建成验收,皆由政府部门经手,我们姑且不讨论“短命工程”、“闹心工程”的投资方是否属于政府,仅从监管缺位、失职失察的角度上来说,地方政府都对这些天生畸形的工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大到中国梦的践行,小到一项工程的修建,都已经再无任何理由来为这种近乎疯狂的行为买单,身为纳税人难免不国这样巨大的浪费伤心。
所以,不管官员是出于政绩的考虑,还是真心想为民办事。在投入巨额资金建设新工程之前,一定要注意做好科学性和可行性研究,多实地考察,多了解民意,听取民声。不能只顾轰轰烈烈上马,而不管结果究竟如何,这是一种没有担当的做法,即使工程失败,最后无益于民,相关责任人也不会受到太大的牵连。就是在这种违规代价低的背景下,才会出现一项项的政府工程夭折、成摆设现象。
因此,要想彻底减少类似的“面子工程”、“半拉子工程”,甚至是“伤心工程”,就一定要在监督、追责上下狠劲,一旦工程出问题,必须严惩相关责任人,只有这样才能达到警示的目的。(中国台湾网网友:赵荪愚)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