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今天在北京公布的第十一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数据。数据显示,2013年,近五成国民认为自己的阅读数量较少,数字化阅读方式(网络、手机、电子阅读器等)的接触率较2012年的上升了近10%,超九成读者表示阅读过电子书后就不会再购买此书的纸质版。(人民网北京4月21日)
当电子时代悄无声息袭来,各种先进的工具已经逐渐替代传统的纸质书本或报纸成为了人们信息来源的主要载体。根据数据显示中国人18周岁到70周岁的阅读率不到6成,然而客观分析,如今为何读书的人越来越少?无非是没有时间读书或是读书无用,我们不应责怪这一大实话。反观我们自己的生活,学生时代为了考学而读书,踏入社会繁忙的工作,疲惫的社交,有多少慰藉是书本可以给我们的?
高尔基有句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有代表认为有必要通过立法来改变这一现状,目前,全民阅读立法起草工作小组已草拟了《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初稿。笔者并不认同阅读这一行为真的已经沦落到需要立法来规制,毕竟法律具有强制性,规定一种义务,阅读应该是一种权利。法律并“框”不上阅读率,甚至可能达到相反效果。阅读应该通过鼓励,如何鼓励?我想再多的口号也不如使书本本身的内容足够吸引读者。
曾经的经典,翻烂了的著作,是因为书本的内容,给我们带来了足够的养分,让我们不厌其烦,愿意花费更多的时间去满足阅读的欲望。如今市场上的书籍琳琅满目,书本的价格也不便宜,细看这些书籍都是在外包装或各种宣传广告上下足了功夫,对于这样书本中的花瓶,我想更多的人大概只愿意像快餐一样,浅尝辄止。
书籍也像人一样,真正吸引人的,是丰富和深刻的内心,那些流于形式的浮夸终究会在快速更替的时代潮流中被淘汰。阅读真正应该规制的不是阅读行为本身,而应该鼓励用最质朴的文字去创作,反应社会现实,满足人们精神上对文化信仰的需求。(中国台湾网网友:潘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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