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消费者网购的后顾之忧将进一步减轻。国家工商总局昨日发布《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将于3月15日开始正式实施。《办法》明确指出,消费者网购的商品自收货起七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经营者不得以合同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并要对消费者信息严格保密;网店不得确定最低消费标准,消费者如果索要发票,经营者必须给。(2月14日 新华网)
网购者,你还在为你网购的物品不满意而满脸愁楚吗?你还在为你网购的物品不退货而龙颜大怒吗?这些都将会成为过去式,因为《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出现了!电商们,你还在为你出售假货而偷偷自乐吗?你还在为你不退款而高高在上吗?这些也将成为过去式,因为《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出现了!
网购者和电商都做好准备了吗?
七日内可无理由退货,网购者的福音。福音的背后是更多的理性购物。在确认支付之前,多了一份思考。买了物品是不是真的有用?如果买了之后又后悔,退货是一件好事,但是退货所支付的费用是自掏腰包。这样一来,不但浪费了当初的购物时间,而且也浪费了自己的钱财。如果真是出现质量问题,给商家退货也是合情合理。没有无缘无故的购物,就没有无缘无故的退货。网购者明白了这一点,网购也就轻松多了。总不会买了之后再玩退货一说吧!
作为电商,该如何应对这个问题呢?其实,这也是电商们的一件好事。净化网上购物环境,那些所谓霸王条款不见了。那些不良电商失去了“保护伞”,也会销声匿迹。该办法使得网上市场向着有利的方向发展。可以消除网购者怕买到假货的担忧,可以让电商之间的合理化的竞争。作为电商,受到退货是必不可免的,但是可以减少退货。保证质量和信誉,开头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笔者认为:《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其保证了网购者的权益不受到伤害,限时退货,给了网购者思考的时间。部分商品不适用与无理由退货,维护了电商权益不受到伤害。有约束有自由。约束是为了网购者的理性购物,约束也是约束电商的不正当行为。自由是网购者退货的自由,更是电商的良性竞争的自由。其不是各打五十大板的不负责行为,而是最大程度的保障双方的权益都不受到伤害。
该《办法》是网购的护身符,一举两得。一方面,保护了消费者。另一方面保护了电商。作为网购者和电商,我们做好准备了吗?还有近一个月的时间就要正式实施了!没做好准备的同志,请做好迎接准备。(中国台湾网网友:成新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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