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济源市率先在河南省对下属单位公务用车,实行粘贴“公务用车”标识。济源作为省辖市,在所辖范围内对下属单位公务用车,实行粘贴“公务用车”标识在河南省尚属首家。济源市纪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5月20日之前,所有下属单位公务用车都要贴上“公务用车”标识。(5月19日 人民网)
济源市对下属公车黏贴“公务用车”标识,将公务用车的使用区别与别的车辆,最明显的结果就是敞开接受监督的姿态,假如这样的手段可以落实并推广的话,无疑对于公车使用情况的监督将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其实,这个类似的建议,北京某小学生已经提出将所有公车牌照使用红色,从而有利于监督。可以说,济源市的做法与将公车牌照红色如出一辙。如此一来,公务用车一眼就能辨别开来,如果出现公车私用等情况,只要群众监督,通过合理的渠道就可以获得意想不到的效果,当然,公车“贴牌”仅仅是敞开一个接受监督的姿态,只是一种公车监督的手段不是结果。
公车消费作为“三公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占据着巨大的比例,也存在着诸多浪费的现象。如何遏制这种浪费和公车私用才是根本。对公车“贴牌”可谓从手段上能够起到对公车的监督,但并非真正遏制公车消费。在“贴牌”之后,到底如何监督,群众采用何种手段进行监督也是一个必要的途径。如果没有合理的途径,公车“贴牌”也将会流于形式。最有效的渠道将会指引公车监督步入正轨,在公车“贴牌”之后,如何提高群众们的监督积极性,将公车消费纳入到群众的监督视野中,这才能够遏制公车浪费的趋势。
当然,公车“贴牌”之后还需要面对另外的一个趋势,那就是出现公车违规之后,假如出现各种搪塞的理由,诸如“因公执法”之类是借口托词怎么办?这些借口和托词如果不杜绝,公车“贴牌”也没有落实到实处。所以说,在敞开接受监督的姿态之后,还需要落实更多的措施,打消群众监督的顾虑,提高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不能让监督的意见石沉大海,更不能对监督的意见置之不理,甚至出现打击报复。这样,才能真正将公车使用的监督落实到实处去,避免诸多形式主义。(中国台湾网网友 王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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