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旅游”追问休假制度“三宗罪”

时间:2013-05-02 13:35   来源:中国台湾网

  现代社会,除了因为房屋而假离婚、假结婚,更有人为了各种原因而绑架婚姻。张巧(化名)是武汉一家大型国有企业派驻河南南阳工作的职工,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旅游。可让他不爽的是,每年只有一次休年假的机会,法定节假日又不是很长。于是,他开始琢磨如何钻法律的空子,既能休长假,又不被扣工资。他决定与妻子假离婚,复婚后再度休婚假。折腾了两次,当他们再次假离婚时,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5月1日 《楚天金报》)

  一个社会的前行和发展表现在什么地方?就是表现在经济快速发展之后的休闲时光上。想起一首老掉牙的歌曲“我想去桂林,可是有闲的时候我却没有钱”。在没有钱的时候,在我们的国家还处于发展起步之初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有义务和责任,勒紧裤腰带为祖国的建设贡献力量和时间。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社会的发展,随着经济的前行,我们的发展已经迈入了世界第二大经济实体,我们就理应给民众更多的休闲时光,让他们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足够的、人性化的休假制度就是其中之一。我们不能在这个时代,还让人们高唱着“有了钱的时候我却没时间”的老歌。

  我们要考虑如何在现有条件下,整合我们的休假制度。

  一是,被取消了的五一黄金周是不是科学。尽管假期总量没变,可是要知道五一才是出游的最佳时期,这个时间春暖花开最适合旅游休闲,可是我们却眼睁睁的看着专家把它变成了“水中花”。而春节黄金周无论从传统习俗还是从季节来说,都不会是旅游的最佳时期。五一这个黄金周是不是需要恢复?

  二是,拼接制度需要快速出现地方版本。尽管已经有地方愿意出台假期拼接版,可也是被专家们从法律的角度一再否认。这从去年海南拼出了一个多星期的地方假日被专家拍砖就可以看出,因为他们已然触犯了“假日规定”。是不是到了给地方拼假一个法律出口的时候了?

  三是,年假不能再流于形式了。尽管带薪年假制度已经推行了很长时间,可是除了正规单位在慢慢落实之外,在例如厂矿企业、超市、小店这样的行业里还很难成行。在这里“奋斗”的草根们很难被雇主们“放一马”。面对“要么工作要么失业”的选择题,谁能作出一个完美的答案?带薪休假是不是需要强制性的手段作保障了?

  假离婚真旅游,是一个个例,并不具有广泛的代表意义。当然,张巧的做法是极端的,也是有错在前的,更不应该给予什么鼓励,但是,表示一下同情也还是需要的。在这个真实发生的尴尬事件面前,是不是也应该给我们的休假制度的设立和落实有些许的启发意义呢?(郭元鹏)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扶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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