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主动让人民群众了解真实情况

时间:2013-03-27 08:26   来源:中国台湾网

  “我们共青城唯一的新华书店就要被拆除了。以后我们的孩子如果要买正规书籍,该到哪里买?”25日,有共青城市民向本报反映,为给商业“让路”,位于该市主城区南湖大道的新华书店即将被拆除。(《信息日报》3月26日)

  据《信息日报》报道,共青城新华书店是该市唯一的国营书店,始建于1995年,总面积达上千平方米。近20年来,书店为共青城市民提供了丰富的精神文化粮食。但是,为了商业利益,当地政府把该书店的地址纳入了一个规划商业地产项目。记者采访中,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竟声称,新华书店地块的用途,不是阿猫阿狗都可以了解的,这是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

  新华书店作为当地唯一的国营书店,属于公共文化设施,是政府为了满足人们公共需求提供的公共设施。新华书店为百姓购书、看书的提供了好去处,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作为公共权力机构,当地政府在决定拆除新华书店时应该充分考虑市民的需求,不能仅看眼前的经济利益,忽视百姓的精神文化需求。

  同时,刚闭幕的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而往往地方政府在涉及公共利益的问题上却没做到这一点,在决策前不征求人民的意见,没有切实考虑群众的切身利益,决策后引起民众反对,从而造成人民群众和公权力的对峙。当前,社会上一些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大多都是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决策却与百姓无关、百姓不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造成的结果。政府在决策过程中没有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这就导致政府与群众产生矛盾。

  众所周知,我国宪法保护公民的知情权,知情权又称为了解权或知悉权,就广义而言,是指寻求、接受和传递信息的自由,是从官方或非官方获知有关情况的权利,就狭义而言则仅指知悉官方有关情况的权利。因此,人民有通过正常程序了解政府信息的权利。同时,记者的采访活动也是公民知情权的延伸,记者有获取信息和传递信息的权利。不管普通人民,还是记者,都是公民,而不是阿猫阿狗,都有按照相关程序了解政府决策的权利,当地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应该清楚这一常识。

  在信息化社会,人民由被动变主动,随时关注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从而做出自己的选择。因此,地方政府在决策时,要让人民参与到决策的过程中来,让决策更科学化和民主化。同时,应该在职责允许的范围内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增强政府决策的透明度。

  正如李克强总理3月26日在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上说的一样,政府要向群众说真话,交实底。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信息,要主动让人民群众了解真实情况。(张兴旺)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扶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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