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在京港澳高速鹤壁服务区修车的杨某和李某为了多赚钱,沿高速公路撒抛特制爆胎钉达40余公里,造成十多辆车辆轮胎被扎破。案发后,河南高速交警九支队迅速出动民警沿途清查,排除路钉,并展开案件侦破。昨日,记者从河南高速交警总队获悉,经民警多方查证,杨某、李某两名涉案当事人被抓获。(3月19日 《大河报》)
长达47公里的高速公路上布满了钉子,让无数的车子爆胎,让自己的生意发财。这样的事件其实在现实中屡屡上演。我们可以对这些人的行为不耻,更为他们的行为感到羞愧的同时,到底是什么会让他们走上这样的一条道路应该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唯利是图的帽子随意就可以打消这样的疑虑,但是在这样的疑虑背后还隐藏着更多的问题值得深究。从表面上看,这样的主动放置钉子让别人的车子爆胎让自己发财是为了一己的目的不择手段,但深层次看,这样的行为却是让整个文明社会爆胎的行为。
当我们静静的翻阅这样的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故意爆胎的事故的时候,简直可以用触目惊心来形容。2008年9月3日,京港澳高速公路石家庄收费站南侧三四公里处的路面扎破二三十辆汽车的轮胎;2010年9月16日,京福高速公路宁阳段突现四五米长的“铁蒺藜”阵,50余辆车被扎破轮胎;2011年9月26日,在京福高速公路宁阳段,安徽的一辆旅游大巴在高速行驶中被铁蒺藜扎胎,连爆4个轮胎险些翻车。故意放置障碍物,不仅仅让汽车爆胎,更恐怖的是能够酿成重大事故,这样的结果将是一个悲惨的结局,而这样的结局正是对于文明社会的一个巨大的讽刺。当然,我们可以说这仅仅是个案,仅仅是一小撮人的行为并非构成社会的主流。
但是,这种社会行为的存在最根本的还在于违法成本和违法收益之间的矛盾。对于这些修车人来说,放置这样的障碍物一般来说成本很低,在没有人监控的前提下,高速公路的安全到底能够如何保障呢?因为高速公路是要收费的,既然车主交纳了费用就应该包含着安全的保证在内,道路上的这些障碍物,对于高速公路的管理方来说具备着责无旁贷的义务去清除。而屡屡发生的爆胎事故也显示着对于高速公路的管理着实是存在严重失误的,这一点不能仅仅苛责修车人的不道德,高速公路的管理方也有不容推卸的责任,因为既然是收费的公路就应该有保养的义务。
再者,如果修车人的行为没有被警方绳之以法的话,他们永远是逃之夭夭的。对于他们来说,成本就是放置一些障碍物,而收益却是补胎的费用。在高速公路旁边没有服务区的前提下,漫天要价将成为可能,这犹如人在内急的时刻公厕收费一样,真可谓是要多少就要给多少,否则,只能等死。但是,他们的行为却是不容易被检测到,他们偷偷摸摸去放置,又安安静静在店铺内等待着车主来补胎。这样的过程中,由于违法的成本太低造成他们敢于铤而走险更是敢于对这些车主们落井下石。他们的行为爆了文明社会的胎,也让警方和高速公路的管理留下无尽的思考。(中国台湾网网友 王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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