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转变,制度建设与执行同步并行

时间:2013-03-11 13:58   来源:中国台湾网

  1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会上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做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说明。方案提出机构职能转变既要加强制度建设,也要加强依法行政。(3月10日 人民网)

  机构职能转变,是社会主义民主国家性质所决定的必然过程,是“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体现途径,也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实现权利回归的重要内容之一。众所周知,行政权力是群众赋予的,权利的主人毋庸置疑的是广大群众,而不是某个机关单位或者政府官员。由于社会发展现实,国家经济,国民素质,甚至世界格局等各种客观因素让行政权利在一段时期内只有一部分在群众手中,如今,机构职能转变也是顺应时势。而正如马凯的说明,一言以蔽之,要真正实现权力回归,实现机构职能转变,制度建设与依法行政须得同步并行。

  规矩不可少,制度规范是和谐中国的基石。就像自然界的万物循环皆要遵循一定的规律,因为遵守规律,所以有春暖花开,夏至蝉鸣,秋来收获,寒冬飘雪的秩序,每一个成员各司其职,共同构成大自然这个生态圈,得以数亿年不衰,长久维持。对于人类社会而言,也是同样的道理,需要有共同遵守的制度,约束和规范言行、办事程序……没有健全的制度,便做不到“有理有据”,制度有漏洞,便形同虚设。要构建和谐社会,首先要构建一个全员遵守的制度体系,依托在健全制度上的和谐,才是长久、可靠的和谐。

  制度的价值体现于实施的过程。如果制度只是挂在墙上、印在文件中的白纸黑字,那还不若挂一副漂亮的书法更加美观。制度建设的意义,就是要通过遵照执行来体现,制度建设的目的,也只有通过实施才能实现。纸上谈兵的赵括,终究无用,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总结过往教训,制度漏洞之外,执行不力也是主要的问题根源。行政执行力,同时也是政府公信力的依托所在,制度通过政府出台、颁布。如果政府部门不遵照执行,自然会留给群众一个言而无信的形象,政府公信力,自然也就会因此降低。

  机构职能转变,要想不成为一个遥远的目标,需要有健全的制度作为实施基础,需要通过有力的执行来展现效果。机构职能转变,是权力回归的重要途径,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过程,机构职能转变是最直接、最直观的体现。在笔者看来,被广泛关注的制度缺失与制度漏洞,即便弥补上,若得不到有效执行也必定不能起到“亡羊补牢”的效果。所以,机构职能转变制度建设与执行需同步。(中国台湾网网友 何奉芹)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扶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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