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孝工资”不如放“孝心假”

时间:2012-10-22 20:02   来源:中国台湾网

  从2010年4月起,山东京博公司开始实施一项关爱员工家庭的措施,根据员工岗位,以200元至500元不等的标准,每月直接向员工的父母发放“孝工资”。截至目前,公司共发放了4400余万元。而今年10月21日当天,就有4500名员工的父母都领到这笔钱。(10月22日《京华时报》)。

  这一举措一方面使员工父母得到物质上的帮助,另一方面给社会传递一个信号,让更多的企业承担起这份社会责任。在空巢老人和留守老人日益增多的情况下,“孝工资”让远方的父母很温暖、很感动,让职工很安心,有利于形成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风尚。但我认为,发“孝工资”虽好,每年一次“孝心假”也许更是职工所期盼。

  公司直接向职工的父母发放“孝工资”,这样只对不孝之子有作用,对于孝子反倒越俎代庖,多少还有点“子女不自觉”的感觉。“孝工资”的发放对象据称为公司全体员工的父母,我纳闷的是,职工父母过世如何发放?不发显然有失公平;更有深层次的问题是,如果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矛盾,且既不为人知又难以启齿,此举可能介入了职工的私密家事。

  在外工作的子女多有切身的体会,孝心不能充分表达,往往不是差钱,而是差时间。我们最愧疚的,往往不是没有给老人寄钱,而是没有陪伴老人。“孝工资”让职工尽的是物质之孝,“孝心假”能满足老人更缺乏的精神需求。如能给职工放“孝心假”,职工再亲手捧上“孝工资”,则“孝工资”就不再是硬邦邦的数字,而是更富有温情的孝心表达。

  在各类休假的名目中,与“孝心假”最接近的,当属“父母假”。目前我国休“父母假”通常执行的是四年一次的标准。在一年一次带薪休假都难以落实的情况下,“父母假”的落实就很成问题了。就算“父母假”能够落实,我们陪伴父母的时间以四年为一周期来计算,实在太久远了。四年时间,不说阴阳两相隔,也足以让青丝变白发。父母在翘首盼望子女四年一归时,金钱难以安慰其思儿之情,如果能够选择,相信天下父母多愿舍弃几百元钱的“孝工资”,来换得子女“年年归”。

  有一首名叫《我想去桂林》的歌,表达了年青人“有了时间却没有钱、有了钱却没有时间”的无奈。这一首歌可以用来表达我们对待父母的心情,只是歌词得改改,毕竟我们的孝心最期盼的,是那些与父母在一起的日子,而这样的日子,没钱也甜蜜。 (中国台湾网网友 罗志华)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扶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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