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旅游形象宣传绝不是简单的商业营销行为

时间:2012-07-09 15:32   来源:中国台湾网

  从今年6月开始,为在重庆推介利川旅游资源,利川市旅游局在重庆做了广告词为“我靠重庆,凉城利川”的广告,随后引起了社会的极大争议。7月6日,利川市旅游局局长表示,不论如何,利川“凉城”被大家记住了。日前,重庆工商局要求相关广告公司迅速撤换该广告。(7月8日《重庆晨报》)

  这些年,在网络语言和生活交流中,“我靠”和“靠”是贬义词,这是大家的共识。无论广告公司和利川市旅游局做怎么样的解释,明眼人谁看不出“靠”的意思?他们做出的解释是徒劳的,与广告用语给受众的实际印象是两码事。利川市旅游局局长孙福民表示,不论广告效果如何,利川“凉城”被大家记住了。大家记住的是一个“臭名”,这对该城市的旅游开发有何价值?真是一种悲哀!

  现在,利用现代汉语中某处多义词或谐音设计广告宣传用语,比比皆是,充斥着城市的繁华路段。起初,人们觉得挺有意思,但见多了,就烦了。这不是什么大智慧,而玩弄“小儿科”的低级把戏,反映了想钱想疯了的浮躁与低级趣味,令文明、理性的受众嗤之以鼻。

  旅游营销是商业行为,宣传用语适当地有些张扬性、夸张性,是可以理解的,可以加深受众的印象。但这并非没有底线,可以随心所欲。旅游广告用语不是小事,尤其是城市形象宣传反映的是一个地区或城市的文化底蕴,涉及到价值追求、文化理念等深层次问题,对人们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实际上,已经上升到精神文明建设的层面。因而,设计城市形象宣传用语特别是旅游宣传广告词,要维护语言的纯洁性与规范性,避免歧义理解。还要按照广告法的要求设计广告。要征求当地的民意。在此基础上,不妨花费请语言专家、人文民俗专家及法律专家等帮助设计。(中国台湾网网友 于文军)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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