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明确,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新华网6月26日)
随着老龄化时代的到来,我国老年人口越来越多,将近两亿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受到社会各方的共同关注。
自2010年以来,我国已连续两年在重阳节所在月份开展以“关爱老人,构建和谐”为主题的“敬老月”活动,这已成为全社会弘扬和传承传统敬老文化、增强全社会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营造尊老敬老社会氛围的有效形式。
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一些地方把夏历九月初九定为老人节,倡导全社会树立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风气。国家非常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2006年5月20日,该民俗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农历九月九日,为传统的重阳节,又称“老人节”。因为《易经》中把“六”定为阴数,把“九”定为阳数,九月九日,日月并阳,两九相重,故而叫重阳,也叫重九。重阳节早在战国时期就已经形成,到了唐代,重阳被正式定为民间的节日,此后历朝历代沿袭至今。
重阳节,农历九月初九,二九相重,称为“重九”。汉中叶以后的儒家阴阳观,有六阴九阳。九是阳数,固重九亦叫“重阳”。民间在该日有登高的风俗,所以重阳节又称“登高节”。还有重九节、茱萸、菊花节等说法。由于九月初九“九九”谐音是“久久”,有长久之意,所以常在此日祭祖与推行敬老活动。重阳节与除、清、盂三节也是中国传统节日里祭祖的四大节日。
九九重阳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这一天本身就蕴含着丰富的敬老爱老内涵,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力。这次国家拟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更加凸显了敬老爱老尊老助老的重要性。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山东召开《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改座谈会,重新修订了12年前制定的这一法案,把常回家看看;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提供免费体检等保健服务,提倡各地根据本地实际,降低享受保健补贴和免费保健服务的年龄;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等写进草案,步入法律化的正轨。
这一切充分表明政府对老年人的关爱,也表明社会文明的一大进步,老年人特别是空巢老年人最惧怕孤独,期盼得到子女亲人和社会的关爱,希望有人经常来和他们聚聚、聊聊,哪怕是全家坐在一起吃上一顿团圆饭,对她们都是一种宽慰与奢求。提高他们老龄津贴、提高他们各种公益性待遇、让他们能有自己的节日,能有聚会与交流的机会和场所,实在是他们晚年生活最最幸福的一种享受。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无疑解决了他们的一部分企盼与需求,为他们带来最大的福音。可是我国所面临的老龄化形势相当严峻,将近两亿人口的老年人需要合理的安置养老。需要健全和完善各种老龄化所需的设施和场所。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需要更多的管理人才。这些都是一些具体而现实的问题,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制定详细的投资和实施计划。
在尊老爱幼的道德范畴,更应加强落实与实施,要在全社会宣传倡导尊敬老人的良好社会风气,宣传好儿媳、好女婿、孝子贤孙等模范家庭典型事例,建立奖惩分明的赏罚制度,弘扬正气,打击和处罚虐待老人的不孝子孙,形成尊老携幼的良好社会风气。让老年人真的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居、老有所乐、老有所享。无忧无虑的欢度晚年。(中国台湾网网友:宋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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