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谁践踏了台湾的司法人权?

时间:2009-09-22 09:20   来源:中国台湾网

  听民进党人一再说陈水扁案中的司法人权,我想问:究竟什么才是司法人权,而又是谁先诋毁了司法人权、践踏了司法人权?民进党人无视陈水扁及其家人要挟司法、无视司法并鼓动民粹抗拒司法,而单方面地只是要求司法机关给予陈水扁一家人和他那贪腐集团的共犯“司法人权”。这样偏但一方,无缝隙地检视另一方,我想问:你们这些“呼吁”是不是也凌驾于“司法人权”之上,是一种彻头彻尾地干扰司法审理、诉讼及司法人权?

  查所谓的司法人权,“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4条指出:“所有的人在法庭和裁判所前一律平等。在判定对任何人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或确定他在一件诉讼案中的权利和义务时,人人有资格由一个依法设立的合格的、独立的和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公正的和公开的审讯。”将此适用于扁案,陈水扁及其家人享有的特权,是人人都可以享有的平等权利吗?民进党人只是看到了陈水扁被一次次延续羁押,审理扁案中的换法官,而无视吴淑珍的17次不到庭,无视陈水扁的说谎成性及他提早地湮灭证据,并指使他的属下串供、造谣生事,特别让人不耻的是那句最经典的“法警打人”,和他羁押期间隔三岔五地绝食,让看守所及整个台湾戒慎恐惧地一次次礼让他……这,就好比一罪犯可以无法无天,而公权力却不能对他怎样一样,动不动就喊司法人权,我请问:面对贪污犯,台湾的司法什么时候有像对陈水扁及其家人这样,千疮百孔,四处流脓?民进党人此刻跳出来面对扁案呼吁司法人权,我以为他们是无计可施,是想借干预司法人权,阻扰公平正义,而达其挺扁、护扁、想在扁案中捞取更多政治资本的目的,猫哭老鼠假慈悲。

  是谁践踏了台湾的司法人权?我还想问:真要讨司法人权,陈致中的司法人权是不是也要讨?他非法占有陈水扁的贪污所得,法庭上作伪证,并假借认罪协商拖延案件的审理,逃过了被羁押的命运。这一切要按一个普通百姓的司法人权说,他是不是该为他所犯下的罪从重触法,还司法人权给司法,给百姓,给社会?而吴淑珍,是不是也要为她自己给整个台湾司法所照成的伤害及不良示范,而还司法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主动进看守所陪陈水扁自囚呢?

  至于说到陈水扁的司法人权,我想说的是,任何一个触犯法律的自然人,当你违背了遵纪守法的做人准则,你就等于自愿放弃了你部分的司法人权,并要为你的触法而承担你法律上的相应刑责。虽台湾的法律三审定谳前你还不算罪人,但当你在司法诉讼中无理取闹,并变本加厉地抗拒司法,你的恶习,你的表现及你怂恿支持者为你制造事端,加大了社会成本。这一切,依普通人的司法人权看,它都有可能加重你司法人权上的承担刑责,自作自受。试着好好想想,若陈水扁无恶不作还享有司法人权(我不知民进党要求的司法人权是不是想给予陈水扁一免死金牌),那整个台湾会有多少人的司法人权被陈水扁侵占及践踏?慎思扁家,当扁家这么多贪污所得不能追缴而成了他的合法所得,这整个台湾的司法人权是不是就成了他扁家的司法人权?

  最后,我想用一旬最通俗的话来劝慰民进党那些整天喊着“司法人权”的人,当你们喊着要别人给予陈水扁司法人权的时候,你们有没反过来想想你们是不是也该用同样的标准给予司法,给予百姓你们所认同的司法人权?你们有没想过你们曾经的所作所为配得上这“司法人权”4个字吗?照照镜子好好看看自己,民进党所做过的、被历史定义下的践踏司法人权的那些人和事,总这样要别人给司法人权,这样的司法人权,它还算是司法人权吗?它能给予陈水扁吗?!(单福山)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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