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文化消费已具话语权?

时间:2013-05-14 13:56   来源:新京报

  《致青春》大卖,郭敬明继续霸占畅销榜首,商业文化已名正言顺地占据了市场主流。对于商业文化而言,与市场需求相比,传统的“严肃、传世”等专业标准已经不是第一层次指标。

  在毁誉参半的争议中,赵薇导演的首部电影《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以下简称《致青春》)日前突破6亿票房大关。这是继《人再囧途之泰囧》之后,中国电影市场上的又一大票房奇迹,这或许预示着本土文化创意产业的新浪潮。然而,像所有在中国出现的新生事物一样,它正面临作用相反的两股力量的拉扯:一股来自消费市场的向上拉力,一股来自主流评论的向下压力。解释这一“叫好不叫座”的文化现象,也是一块各方显示话语体系的“试金石”。

  谁都不能否认电影《致青春》市场的超级成功。5月12日,6亿元!这是大众对这部改编自畅销网络小说的商业影片的肯定。如果真如业内人士分析的那样,这与“由于影院数量快速增加,很多二三线城市甚至县城都有了大型电影院,观影人群大幅增长”有关,那么,我要说,电影《致青春》的票房飘红再度显示出中国都市文明已经占据了文化消费的主流。虽然也有残酷和幻灭,但是总体上看,电影《致青春》倡导的是不近功利的爱情观,在价值体系混乱和物欲横流的当下,这部略显保守的纯真影片流露出劝善的努力和无奈,具备了“青春消费”的商业元素。

  这已不是本土市场第一次发出同类信号。2012年12月至今年2月,纯打搞笑牌的《人再囧途之泰囧》以12.6亿元创造了华语片票房新冠军。2011年11月,改编自网络小说的《失恋33天》以3.5亿元的票房曾为国产小成本电影树立了新刻度。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特点:按照市场需求打造商业影片。换言之,主创人员不是奔着拿国际电影节大奖去的,而是为普通大众制作一款可以让他们自觉自愿掏钱买单的文化消费品。

  与消费型电影相对应的,是消费型小说等文化产品的畅销。近日社科院发布了“开卷”小说类图书畅销排行榜,在这个排行榜的前20名中,有4个名字出现了多次:郭敬明、黄晓阳、南派三叔和莫言,这四位作家的书占据了13个名额,其中三位都是消费文学中的主将。如果我们排除诺奖的市场号召力,逐渐可以看清,消费文化越来越具有影响力。

  消费文化是即时的、偶像化的浅消费。就像《致青春》,这类文化产品倾向于把“青春、酷、唯美”心理元素,转化成文字、影像、产品等载体,投诸观众怀抱,并在后者的移情和共鸣中完成文化消费过程。

  这也就够了。对于电影《致青春》来说,投资方和院线挣到大钱,70后、80后的主体观众在怀旧中再次小小地反思了“爱情”“人格”“事业”等励志要素的价值,这一切就够了。因为对于商业文化而言,与市场需求相比,传统的“严肃、传世”等专业标准已经不是第一层次指标。人们购买这些书,欣赏这类影片的主要目的,不是改造自己和社会,而是为各种偶像,甚至有些成功学的好奇亦属正常。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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