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九四二》和《少年派的奇幻漂流》受到热捧。这两部风格截然不同的电影有着一个共同点:改编自小说。
早些时候,人们一直翘首企盼的电影《白鹿原》也改编自小说。近些年来陆续火过的《山楂树之恋》、《失恋33天》、《搜索》均改编自小说……
因为电影《一九四二》,刘震云的小说《温故一九四二》,这本写于1993年的小说,在出版近20年后热卖。因为电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的上映,加拿大作家扬·马特尔的同名小说《少年派的奇幻漂流》被译林出版社同步推出,这部在世界范围内已销售900多万册的小说,走入了汉语世界中。
回顾近年来由小说改编的电影,情况莫不如是:一部电影的成功,往往会带动它的母本——小说受关注。
有一种观点认为,小说沾了电影的光。时过境迁,作家早已失去大众文化偶像的身份,他们的作品也常被束之高阁。而一部被改编成电影的小说,却意味着拥有更多的读者、更多的关注,作家及其作品会因此而获得将自己置身于“众声喧哗之上”的机会。
影视飞速发展,书本不是唯一装精神食粮的地方了,屏幕给了人们更便捷的产品。渐渐地,热闹成了别人的了,他们只剩下了寂寞。高处不胜寒,于是,有人思凡下界。与影视联姻,多少有嫁入豪门之感。有作家算过一笔账,写一集电视剧少则两三万元,多则20万元,而写与一集电视剧字数相当的短篇,虽然要耗费更多的心思,却只能拿到1000多元钱的稿费。
很多作家在谈起小说被改编成电影时,心情复杂。小说和影视分属不同的艺术门类。小说主要是用语言来叙事,文字背后有内容;影视则是画面叙事、看图叙事,更多的是表面化。两者是不能互相代替的,但是影视有助于小说的传播。影视是强势媒体,受众面广,传播不受语言的限制,是国际性的传播办法,这等于给小说插上了翅膀。
其实,事情还有另一面。
如今给人的感觉是,因为电影给小说插上了翅膀,所以小说能傍上电影已属万幸,遑论身份。然而,细想电影,究竟是小说因电影得幸还是电影因小说成功,还需细细琢磨。
《白鹿原》受期盼,是因为小说早已名动天下。如果没有小说《活着》、《霸王别姬》、《神木》也不会成就那些成功的电影。没有优秀的底本,电影拍得再华丽,也不过收获华而不实的名声罢了。
如此看来,小说改编电影,应该是一场比翼双飞的联姻,而不是谁傍上了谁,谁给谁插上了翅膀的问题。
既然是电影和小说的联姻,婚姻双方当然有共同点的同时还各有特点。叙事是两者共有的特点,但却又有不同,小说更丰富厚重,细节圆满,改编成电影则需要压缩、改写。一味看重画面,对原作把握不到位,很有可能沦为《夜宴》、《满城尽带黄金甲》的命运。所以,现下很多“聪明”的导演,选择和优秀的小说家合伙创作,例如多次和刘恒合作的张艺谋,和刘震云合作的冯小刚。刘恒甚至在《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后,把写作重心完全放在了影视创作上,还自己当起了导演、制片。
在多元时代,小说和电影的联姻从现实的角度出发,也是双赢的:好小说给电影带来票房,好电影给小说带来读者。
《一九四二》上映前,我曾在北京地铁电视中看到刘震云和冯小刚一起,一如既往儒雅地推广《一九四二》,内心一动:这也许应该是小说和电影本来应有的关系,没有谁高雅,谁世俗,没有谁傍谁,谁靠谁的关系。
它们是平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