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斤肉注半斤水,黑心商人的恶劣做法令人痛恨。如今,在荧屏上竟然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有的电视剧30分钟剧情竟然有15分钟都是前一天的剧情回放,如此“注水”,究竟是拿观众当傻子,还是想钱想疯了?
众所周知,卖“注水肉”的商贩只能偷偷摸摸,然而,电视剧“注水”则是堂而皇之,并且一卖就是半个月。我们不得不问,对此类情况,该如何处理?
其实,荧屏上的“注水肉”已经有些年头,表现也各不相同。有的是制作方“注水”,生拼硬凑人物、情节、台词,把20集的剧拉成40集;有的是播出方“注水”,电视剧掐头去尾,中间大量插播广告。对这些观众反映强烈的电视剧“注水”乱象,国家广电总局曾出重拳治理。央视一套为此严控30集以上的电视连续剧,电视剧中大量插播广告的现象表面上也得到了遏制。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在荧屏上又出现了另类“注水”,把两集拆成三集,中间插播广告;情节不够,重复来凑。连胡编乱造的功夫都免了,直接剪一下片子就成。对于此类行为,观众自然不会买账。有网友表示,从此不看电视,“让收视率哭去吧”。
笔者以为,电视剧首先是一种文化产品,其次才是牟取经济利益的载体。如果我们颠倒了两者之间的关系,将赚钱放到第一位,甚至为了收益的最大化而牺牲作品,暂时看可能是赚了,但从长远看,最终受损的将是整个产业生存环境。欺骗观众一次或许可行,但长久如此,又有谁会上当受骗?如果观众都不去看电视,整个行业又何谈发展。
何况,今天的观众已经有了更多的选择权。作为从业者,就更应当意识到这种危机,而不是通过一次的“注水”,而丧失众多的观众。我们不能只顾眼前利益,对艺术、对观众更应怀有敬畏之心。唯其如此,才能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