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固然高雅得多,与社会之间相互影响的方式也复杂得多,但“有影响”总强过“没影响”,尤其是在“严肃文学”正在逐渐成为少数人垄断话语权的圈子游戏的今天,大众的肤浅消费,也许比精英们故作高深的阐释更加健康。
中国的知识分子比较难伺候,常常正反两面不高兴。国内作家没人获诺贝尔文学奖,他们急吼吼地等、盼、催了几十年,为评委会忽视中国乃至敌视中国而愤慨;好不容易有个获奖的,立马又有人高屋建瓴地抛出警世名言:切忌过度消费莫言,过度消费诺贝尔奖。
“过度消费”和早年间的“浮躁”一样,已经成了某些人的口头禅。在这儿也姑且较个真儿:“消费”一下莫言与诺贝尔奖,又有什么坏处呢?另外,什么样的“消费”才算“过度”?假如是印书卖书的话,恐怕算不上“过度消费”。众所周知,近当代文学的一大特点,就是建立在现代出版制度之上,把作品当作产品,通过工业化的方式贩卖给群众,这个模式天经地义。从狄更斯时代开始,作家就在计算着作品的销量和版税,诺贝尔奖成为促销的砝码,也是躲不过去的宿命。
不光是中国,几乎所有国家都存在着跟风的读者和精明的出版商,他们是构成文学“消费”的主要力量,也是中坚力量。当然,除去常规的买书与阅读,可能还有一些特殊的、衍生的“消费模式”,譬如修缮故居筹建纪念馆这种“给活人盖庙”的举动,比如把作家作品当成幌子开发旅游的行为,再比如不考虑意蕴内涵性描写多少先当国粹选进课本再说的计划。这些“消费”可能是中国独有的,也够得上“过度”的范畴。不过说句不尊重的话,米老鼠的原版电影现在还有几个人看?大家记住了一只年近花甲的大耗子,遍地开花的迪斯尼公园功不可没。文学固然高雅得多,与社会之间相互影响的方式也复杂得多,但有影响总强过没影响,尤其是在“严肃文学”正在逐渐成为少数人垄断话语权的圈子游戏的今天,大众的肤浅消费,也许比精英们故作高深的阐释更加健康。
当然,这么说并不意味着诺贝尔文学奖真的应该像超女一样快销化、娱乐化,“中国好文学”也不可能变成“中国好声音”。假如文学是关乎灵魂的工作,那么中国人也和世界上的所有人一样,无权忘记灵魂的重要性。同样,我们也不能忘记诺贝尔文学奖的本原意义,真的把它当作文化快餐。只不过,从“消费”某位获奖作家转向理解文学、感悟文学,这样的质变恐怕也并非一个文学奖能够促成的——不管这个奖有多大个儿。中国人所需要的去浮躁化、去功利化的进步,也只能由这个社会通过自身的漫长努力才能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讲,将“消费诺贝尔奖”当作实现远景目标的一个手段,或许也有着独特的积极意义。
消费没有原罪,关键在于我们从消费中“买”到了什么,“用”了什么。中国的文化氛围,所缺的并不只是一个国际大奖,更是一种良性运转的“消费”模式。(穆风 文学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