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微博女王”姚晨对《南方日报》记者说:“‘公民姚晨’更适合我。”姚晨拥有超过2000万的微博粉丝,其微博传播力,应该不亚于任何一位记者的报道了。姚晨日益理性和从容,她说:“我尽量不在微博宣泄自己的情绪,这个很讨厌,我有时候想,凭什么我一定要去保持客观呢?但那么多人围观你,我没办法矫情地说,‘这既然是我的微博,我想怎么写就怎么写。’”这番话无疑体现了姚晨的公民精神。她还说:“我是一个自律的自由撰稿人”。公民生活是服从规则控制的生活,从自由表达到自律言说,正体现了对公民生活的认同。公民之所以要审慎发言,是因为任何失去理性的情绪宣泄都是对自我话语权利的戕害,尤其是在自媒体时代。
包括微薄在内的各种网络平台,在很大程度上实现和扩展了公民的知情权、话语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它是为了人们更好地生活,而不是相反。超越法律界限、道德底线的言说在网上蔓延,形成了某种话语狂欢,也堵塞了网民成为公民之路。网络时代,既要关注网络舆情,又不能忽视那些“沉默的大多数”,特别要注意不能夸大网络舆论在推动社会变革中的作用。毕竟,网络表达并不是经过全面调查、实证分析、周密论证而得出的结论,网络意见必须借助理性才能够转化成推动实践的力量。网民对社会现象发表批评意见固然有其积极意义,但也要看到其中不乏主观臆断、人云亦云等。网络既能促进沟通,也可能会加深隔阂。
罗马皇帝奥勒留在《沉思录》中指出,在有生命的存在里,最优越的乃是那有理性的存在。让网络成为理性的话语空间,唯一之道就是增强网民的公民角色意识,以公民的责任和智识观察社会、分析问题。人们在网络上不仅要追求话语自由,更要追求思想自由,在自由思考的前提下做出判断。
姚晨说:“每发一条微博,我会问自己目的是什么?是想真的帮助别人,还是带着给自己贴金的意思?如果有这样的意思我就宁愿不发了,虽然人会有这么一瞬间的下意识。”她所所强调的,正是微博话语的公共性。网络赋予每个网民发言机会,也要求发言者承担不得损害公共利益的义务,还要有公共人格意识。在健康的政治生态里,既要强调公权力接受公民监督,又要谋求公民与政府的理解与合作。有的人现实生活中尚能客观合理地看待社会与生活,一旦到虚拟世界中,就偏离善意与宽容,走向哄闹与偏激。老实、诚实、和善、同情、公道等美德在网络时代的流失值得我们反思。
“公民姚晨”的意义在于,她以大众明星的亲和形象,使人们感受到了表达公民意见是一种生活常态。公民精神是植根于日常生活中的理解、关心和参与公共事务的实践热情、思维方式与政治素养。公民关心周围发生的一切不是出于看客心态,而是因为它们都与自己的生活密切相关。用公共精神来考量和维护公共秩序、公共利益,是基本的公民伦理。市场经济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而公民社会却向往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幸福。如何处理好这一矛盾考验着社会治理者的智慧,尊重公民意见甚至比提升GDP更重要。社会成员的不公感和抱怨情绪,会损耗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效果。微博这一新传播工具,打通了私人空间与公共领域,让人们在发表公民意见、关注公共生活中开始一种新的“活法”。
互联网时代,“大嘴”姚晨不会因言获罪,人民不再“道路以目”,这些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微博作为自媒体已渗透进日常生活,使人们在即时、便利、平等的互动中,集结成公民自发、社会自治的力量。笼统地说“围观即力量”有失恰当,只有公民的独立表达以及与公权力的对话协商,才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真实力量。(丁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