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音》杂志计划上市,成为中国期刊第一股。《知音》通过大量复制悲惨曲折的爱情故事,以及名人轶事,与精英文化形成对垒,占据广大农村市场。有业内人士认为,《知音》长期传播欲望故事并侵犯名人隐私,缺乏媒体的社会担当,不应该被批准上市。(5月3日《北京日报》)
时至今日,“市场的归市场、道德的归道德”——看来仍是一个需要不断重申、乃至费力辩驳的常识。情理不分、法理不明的纠葛,往往冠冕堂皇挑逗着秩序之下的游戏规则。证监会日前披露的消息显示,湖北知音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目前正处于初审之中;若在证监会过堂成功,知音传媒或将是国内首家登陆A股的期刊传媒公司。
上市梦能否心想事成,这是资本市场需要费思量的事情,而业内人士所谓“缺乏媒体社会担当”的说法,不过是一种道德苛责罢了。闻说“知音传媒”即将上市的消息,有作家第一反应是:“这家严重侵害知识产权的杂志社,怎么还能上市?”梳理一下对知音上市的怨愤,大致有三:一是诉其缺乏道德底线,不尊重作家;二是斥其内容游走在灰色低俗之间,尤其是知音体“臭名昭著”;三是论其缺乏起码的媒体公信力。然而,这三条“有罪推定”与其说义正词严,不如说是精英视角下的居高成见。道理很简单,体制内的媒体果真如此不堪,早有文化主管部门、司法部门介入。法制底线在、公序良俗在,剩下的纠结,不过是“雅”“俗”纷扰下的门户之见。
你可以喝着咖啡读时尚,我可以嚼着馒头看《知音》——这是两种并行不悖的自由与权利。尽管在2007年,“知音体”引发公众热议,但须厘清的是,一篇文章名叫《白雪公主》还是叫《苦命的妹子啊,七个义薄云天的哥哥为你撑起小小的一片天》,不过是文化范畴的见仁见智。这世界需要阳春白雪,当然也容得了下里巴人,CBD里的风尚固然可爱,城郊结合部的人情也未必可憎。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张柠认为,“知音体”这种“软硬兼施”的叙事,语体风格兼顾“二胡”和“京韵大鼓”格调,而“拍案惊奇”的开头,最终都有光明的尾巴。那么,这种带有农业文明趣味的叙事,未必个个讨喜,却也定然不是人人得而诛之。
不是每个人都要爱看《知音》,抛开语体与叙事上的“农村烙印”不说,一家合法传媒企业,按程序谋求上市之路,何罪之有?资本市场自有资本市场的逻辑,你可以不买它的刊物、甚至可以鄙视它的故事,却不应拿着道德的棒子横亘在其上市的路上义愤填膺。今天的知音,不禁令人想起此前的归真堂。2月14日,70余位社会名人联名签署了一封“吁请函”,由北京爱它动物保护基金会送交证监会,要求驳回归真堂的上市申请。“活熊取胆”是个道德问题,上市与否却是个法律问题。股市不是一个高尚的道德领域,合法赚钱才是最后的底线。相信市场的力量并尊重市场的选择,才是避免道德暴力戕害自由市场的基本理念。如果申请IPO的资格取决于仁义道德上的“看不顺眼”,资本市场还有什么规则可言?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以2010年紫金矿业渗漏事件为典型的上市公司问题屡见不鲜,真正危害环境、侵害权益的公共事件并不少见,“业内人士”何以没有斥其退市的声音?
资本市场上只有两种企业,守法企业与违法企业,而没有所谓高尚企业和卑鄙企业之分。法律是最公正而稳固的准绳,至于众声喧哗的道德,顶多只能在利益裁决面前敝帚自珍。你可以鄙视知音体、知音上市也可以折戟在审批程序上,但若夭折于道德阻击的口水里——这就不只是知音之殇,而是市场的不幸、秩序与规则的混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