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电总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境外影视剧引进和播出管理工作,境外影视剧不得在黄金时段(19:00-22:00)播出。各电视频道每天播出的境外影视剧,不得超过该频道当天影视剧总播出时间的百分之二十五。(中国新闻网2月14日)
或许,广电总局出台黄金时段不得播放境外剧规定,是出于维护中国文化安全,保护优秀国产影视剧的初衷做出的。因此我们不应该表示质疑。但是,笔者觉得黄金段不得播出境外影视剧与威胁中国文化安全不能划等号,因为威胁中国文化安全的境外影视剧不管什么时间播出,都会威胁;如果是不威胁中国文化安全的优秀境外影视剧,不管什么时间播出,也不会构成威胁。
其实,广电总局规定黄金段不得播出境外影视剧,在笔者看来就是出于庇护中国国产影视剧,以垄断黄金强档的形式向国人强塞中国影视文化的大餐。但,这一做法有很强的负面效应:
一是显示了对文化发展的不自信。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在《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决定》中提出“培养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因此,我们不仅要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更要建立文化自信和自觉,文化自信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敢于将自己的文化同其它国外优秀文化进行竞争。我们不仅要在国内这个舞台上竞争,而且要敢于将自己的文化输出到国外,在国际大舞台上进行竞争。可是,国家现在连国内这个舞台都不敢同境外优秀文化进行公平竞争,国际舞台就不要说了。这样的文化自信还叫文化自信吗?这样的做法何时才能培养出文化自信和自觉?
二是践踏了公平理念,涉嫌垄断资源。广电总局出台在“黄金档不得播出境外剧,各电视频道每天播出的境外影视剧、不得超过该频道当天影视剧总播出时间的百25%”等规定,还涉嫌对广播影视播出资源的垄断,也让国产剧和境外电视剧不能在平等条件下竞争。同时,如果政府及其监督管理部门不坚持公平公正,那么社会其他组织和个人如何坚持公平公正呢?社会的公平公正又从何建起呢?
三是也会害了中国影视剧发展。广电总局的这一做法短期内也许能够庇护国内影视产业和影视文化,但是如果一味这样进行庇护,而不能引入竞争机制和市场机制,从长远来说中国影视剧产业和文化就会失去发展的内部动力和外部竞争压力,最终会害了国内影视文化的发展。
其实,无论是境内的还是境外的电视剧,优不优秀完全可以由老百姓说了算,如果哪个台播出境外剧不优秀,那么观众就会遥控进行投票,没有了收视率,电视台自然也就不会播放境外剧。这是市场的力量。所以,我们期待用市场化的手段让国产剧主导黄金档,用优秀的国产剧竞争得到黄金档;而不是有关部门的“一个禁令”来垄断黄金档给国产电视剧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