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孔庆东用三句粗话拒绝记者采访、并通过微博炫耀粗话的事件(简称“三妈的”事件),引起舆论哗然并持续发酵。新华社11日发表评论,敦促北大解聘孔庆东。围绕该不该解聘孔庆东,北大学生俨然分成两派,观点对垒,但以在“北大未名BBS”网站上发帖数量计,“倒孔派”人数远大于“挺孔派”。(《三晋都市报》11月15日报道)
孔庆东作为公众人物、北大知名教授,本当谨言慎行,为公众作示范,结果却是在公共信息平台上大放厥词,公然以“三妈的”侮辱记者,当然没人会认为这不是一件斯文扫地、道德失检的事。但是若据此而就要解聘孔庆东,在我还是不以为然的。
一个教授称职与否,衡量的标准应是学术和教学,而并无涉他在外面是否和什么人吵了什么嘴,又或和什么人打了什么架。高校是对教授负有管理之责,但这管理也并不能及于八小时之外。当年即便是有所谓“政治问题”者,如旧帝制派的辜鸿铭、新帝制派的刘师培,只要不把宣扬帝制带进校园,带上课堂,北大都是可以宽容的。这也是曾有传统的。
有专栏作家宋石男在11月11日《新京报》撰文:“前哈佛大学校长劳伦斯·萨默斯只不过在公开场合说女性不适合搞科研,就被舆论抨击,最后引咎辞职……同样在知名大学就职,萨默斯因公开说错话而引咎辞职,孔庆东公开说脏话并且死不悔改,‘岿然不动’,这能‘气死’谁呢?”,我以为二者并举其实是颇不妥帖的。其一,萨默斯是校长,而孔庆东只是教授,所采标准自不应一样,校长自应可比教授严苛些。其二,萨默斯是引咎辞职,且还开了哈佛大学1636年建校以来之先河,属于特例,却并非是给强制解职。孔庆东若是也有道德觉悟,也引咎辞职,但若并非出诸自愿,而是给强制解职,那就未免太过。众所周知,公务员若是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会给开除公职;两相比照,一个教授若是因言论错误、道德失检而受舆论谴责,就要被强制解职,是不是也太苛刻,太说不过去了?
当然,对于孔庆东“三妈的”,也并不是就没辙了,就得听之任之了。受侮辱记者完全可以提起诉讼,交由法院来裁夺。完全可以诉诸法律谋求解决的事,动辄就诉诸权力,呼吁权力在握者出手干预,实在不是一件好事情。(于立生)